根据移民局网站最新消息(http://www.uscis.gov/visabulletininfo)
2015年12月,中国EB-5申请人不能根据签证公告板B表的Date for Filing递交I-485调整身份申请,只能根据A表的Final Action Date递交。也就是说,从12月开始,只有在2013年12月15日以前递交I-526申请,并且申请已经通过的申请人,才能递交I-485调整身份。
建议有资格递交I-485调整身份申请的申请人在2015年11月底以前递交I-485。
来源:移民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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