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高等法院的决定可能会刺激外国公司冻结在澳资产

2015年11月12日 澳大利亚豪力法律服务



律师称陷入境外诉讼之争的外国公司有望在高等法院批准后冻结对手在澳大利亚的资产。


印尼公司PT Bayan Resources Tbk和新加坡BCBC公司之间有关煤炭公司合资协议的打击行为的这项裁决包括冻结资产来等待在新加坡的海外判决。


”对于在合适时冻结资产的的行动将能加快很多,并更及时。这将属于‘先到先得’的情况,”豪力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Nathan Cecil称。


“从商业的角度讲,这非常重要。因为越来越多生意是跨司法辖区开展的。如果法院在这些的情况下不能协助执法,就会跟不上趋势。“


持有资产的枢纽

Cecil先生称高等法院的裁决在一段时间的“屏息静等”之后移除了所有“不能排除的不确定性”,并且也是澳大利亚法庭支持仲裁的立场的进一步证明。同样的结果可能会被应用于国际仲裁程序,而这在跨境合作中变得越来越普遍。


在资源、商品和航运领域的公司可能可以利用该裁决带来的优势,Cecil先生说,尤其是当澳大利亚作为持有资产的“枢纽”时。这为这些公司在仲裁或诉讼争议中所谓的“有力的武器”。


豪力所最近已经觉察到了越来越多的各类机构在寻求新的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或是先取得抵押品,因为若是出现风险,资产可能会散失殆尽。该所也已经申请过一个冻结令。其也见证了许多国际企业集团的破产,尤其是在航运产业。

BCBC公司正在在新加坡高等法院上继续追击其合作伙伴。而Bayan公司辩称西澳最高法院无权给予反对的冻结令,因为国外法院还未做出的判决,这是超出其司法管辖范围的。

但对于高等法院,重要的是外国法庭将会作出关于“金额方面的裁决”,这将与对海外裁决的认可相关的澳洲法律有关系。

联合多数裁决称,在判决之前给与冻结令是“典型的保护手段“,并列举了一个来自英国案例的警告,表明在如今跨境资金和资产的流动“方便而迅速”的情况下,不这样做的话法律将会“与国际社会的需要脱节”。

Patrick Keane和Geoffrey Nettle法官在一项单独的裁决中强调指出,”冻结令“的理论基础并非局限于立即行动或是有待处理 — 其可能与未来的行动相关,作为将会发生的动作。

联邦、昆州和维州的总检察长已经介入此案。


2015路透社版权所有(c) 2015 Thomson Reuters. No Claim to Orig. US Gov. Works

刊物: 澳大利亚金融评论
作者: Katie Walsh
日期: 2015年19月16日
出版商: Fairfax M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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