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3非技术移民通过受雇获得绿卡须符合如下三个基本条件:
1.你须有一位美国的雇主为你提供工作,并愿意担保你,为你申请劳工许可;
2.你须有健康的体格和能力来从事为你提供的这份工作;
3.没有合适的美国公民愿意或能够从事此项工作。
美国EB3非技术移民申请条件:
1、年龄在20岁至50岁之间;
2、学历不限;
3、无须英语要求;
4、身体健康,智力正常,无犯罪记录。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薄复印件
4、结婚证复印件
5、护照照片(每人8张)
第一阶段:双方确定法律代理关系
1、 公司专业顾问评估申请人资格;
2、双方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申请人缴纳美国雇主聘用申报费和第一期服务费;
3、 申请人按照公司要求提交全部申请文件;
4、 公司将申请人文件整理后递交美国劳工局。
第二阶段:美国劳工局(DOL)审批申请
1、 州劳工局签发收件通知书;
2、 州劳工局签发批准信,并向联邦劳工局备案;
第三阶段:美国移民归化局(INS)审批申请
1、 公司将申请文件递交美国移民归化局
2、 移民归化局签发收件通知书;
3、 移民归化局签发批准信;
第四阶段:美国全国签证中心(NVC)及海外使领馆审批申请
1、 公司将申请文件递交美国全国签证中心;
2、全国签证中心将申请人资料递交美国境外使领馆,同时将相关表格寄给申请人;
3、 境外使领馆向申请人发出面试通知;
4、公司指导申请人准备相关文件、协助参加移民体检,为客人提供面试辅导;
5、 参加面试,获得签证。
6、 获得签证后6个月内必须赴美。
第五阶段:抵美国后的服务
1、 提供安家服务;
2、 协助获得绿卡;
3、 申请人到美国雇主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