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籍门槛大大降低,6年住满4年改为5年住满3年!

2016年02月26日 加拿大华伟投资移民


本周四(2月25日),加拿大联邦移民部长麦家廉(John McCallum)正式向众议院递交了C-24法案的修订案。该修订案对C-24 法案进行了多项修订,其中包括废除联邦政府撤销部分犯罪人士加拿大国籍的权力,缩短成为公民所需的居留时间,以及放宽了需达到语言要求的申请人年龄限制。


新修订案还建议,缩短永久居民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前所需在加拿大全年居住的时间,从现在的6年里住满4年,重新调整为5年里住满3年。由于许多移民在成为永久居民之前就与加拿大有着紧密的联系,新修订案建议将申请人在加拿大以难民或者临时居民身份居留的时间也计算在内。


此外,新修订案还提议,将必须达到英语或者法语的语言要求,通过相应考试的申请人年龄范围从14岁至64岁,重新调整为18岁至54岁。


麦家廉称,这些变化将有利于排除移民路上的困难,帮助新移民在加拿大建立起新的生活。





该法案将很快被正式实施!这对于细腻民来说将是一个非常有利的消息。另外,成为永久居民前住在加拿大的时间也可以计算在内,计算方法是每2天算1天,上限是可以将成为永久居民前2年的居住时间计算在内。也就是所如果在成为永久居民之前已经在加拿大居住满2年,那么在成为永久居民后5年内只需住满2年即可申请入籍。


由于加拿大5年住满2年的移民监要求,其中一种规避移民监的办法就是:夫妻双方有一方入籍,那么陪同配偶在加拿大境外居住的时间也可算作在加拿大居住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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