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产税刚刚交,我拿出自己复印的收据看了一下,税率应该为2.3%左右,其中包括:
学区(ISD):1.2175%
市(City): 0.686%
郡(County): 0.52%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说,周小平说得没错。事实上,房子每年还得买保险,这保险一年也一千多块,所以小小的房子,每年不吃不喝5000美元交出去了。德州总的来说税率比较高,因为我们没有州税。再没有房产税收入,地方政府和学校就玩不转了。除此之外,还有房贷的利息。
但是就如同人们在法院宣誓时候说的那样,得说“真话,全部真话,除了真话不说别的话”(tell the truth, all the truth, nothing but the truth). 在有没有说"all the truth"的时候,周小平的说法存在问题。比如他没有说这些钱都去了什么地方,以后是否可以调节,等等。比如说房产税的一半交给了学区,我们这里学区是独立学区(Independent School District), 财政上完全依赖地方地产税。而我有两个小孩上公立学校,他们“免费上学”的钱,羊毛出在羊身上。我能精确到小数点后面几位地知道我的房产税用在了哪里。
各个地区的房产税用途不一样,但一般来说都用于本地社区,比如这是我在俄克拉荷马时候收到的账单:
64.38交给了这个郡的学校,40.56元用于市-郡卫生工作(比如小孩打一些防疫针免费)。公共图书馆所得为81.43(作为报偿,我们可免费借阅图书馆的书,电影,碟片,参与图书馆举办各种活动)。郡政府所得201.37元。有一个职业培训中心Francis Tuttle Career Tech所得为245.69(我们相应可去该职业中心接受费用低廉的培训)。最大一笔开支,是所在学区,得1043.83美元,每个人缴纳的房产税,可以让所在地区小孩免费接受公立学校教育,收入低于一定程度,还可享受免费午餐。俄克拉荷马市政府得231.28元。
另外,还有一种调节机制,双方都没有说。每年4月15日之前的报税季节,房产税、房贷利息、保险等付出,将从总收入中扣除。这会让一个人的可支配收入大大降低,从而也使得交税数额减少很多。有的人收入比较高,比如已婚夫妇年薪148,850-226,850,相应的税率为28%,如果扣除了房产税、房贷利息、保险和各项捐款,剩下的可支配纯收入为14万,税率能降低到25%。如果是这种情况,买大一点的房子,多交房产税,有可能可支配收入增加。我们反正是普通人家,横竖都省不了多少钱,所以也懒得去算。但是有的人是用这个方法合理避税,增加收入的。这些情况,每个家庭的情况都不一样,比如有的家庭孩子多,根据生活负担减税更多。有的家庭孩子少但是收入高,那么税赋会更高。有钱的人家多出些钱,没钱的人家也还有日子过。这种调节机制比较人性化,不是一刀切。
在美国住久了,知道了这个社会的逻辑,发现不能简单地用中国的房价比较美国的房价,或是美国税赋比较中国税赋。你在两个社会付出和所得的方式是不一样的。美国的游戏规则是给你很多选择,你自己动脑筋去看哪一种方式对你最合适。比如一个单身汉,住公寓就比较合算,因为买房子房子虽然可能增值,但是每年的纳税太高,就划不来。买房子当寓公可能也不合算,同样是因为你租房一堆麻烦,收的一点房租,可能还不抵得上你交税、交保险、搞维修的钱,另外房租还得在扣除这些费用后,另外交税。如果你在一个税率很低的地方,比如方舟子说的路易斯安那,那么可能买房子更合算。如果你带着孩子,你考虑的就不是经济上的得失。比如你带着孩子住公寓,住楼上吧,孩子跑起来影响下面的人。住楼下吧,上面人吵得你孩子又睡不好。住独立的房子,有前院后院,孩子小时候有地方玩耍,这种体验,是花钱都买不来的。这是软环境的因素,一样影响人的生活质量,不应一带而过予以忽略。
另外,美国的房产税可以调节。比如房产税的标准,是可以减免的,比如退伍军人,老人,等等,都可以申请一定额度的减免。纳税的时候依据的郡(county)评估局的评估标准。交易的时候,依据的是zillow, realtor等中介网站的价格。前者一般比后者低,因为这些政府部门怕麻烦。他们价格如果比市场价格高,一般会引起抗议或申诉。为了省麻烦,一般他们都压低评估价格,让你稍微少交一些税。比如你的房子买来是20万,可能评估局给你评估的是15万,那么你是按照15万的税率交税。这么做降低了交往成本,减少了不少社会矛盾。
我自己的房子过去的评估价格很低,看到周小平和方舟子的讨论之后,我去一查,无意发现去年的评估价格比前年突然高出了两万块。
我问一个专门给银行做房屋评估的朋友,他说你可以找市里抗议,问他们突然涨价的依据是什么?
我于是打了个电话,对方说你可以写信申诉(Protest)。评估委员会可以重新评估。事实上每年1-4月份,郡里都写信过来公示房子的评估价格,如果大家觉得不公他们会让你去申诉。我现在已经过了期限,但还是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写信过去申诉了下,问凭什么给我涨价。对方回复说,新的评估师根据我去年买房的价格,重新调节了,但即便这样,评估的价格还是比我现有的市价低,希望我能理解。倘若重新评估,按照买房时候价格来定纳税标准,那么我还得另外增加交税。
我理解了,同时也想到,有理的时候能找地方讲理,该付出的时候知道付出去了哪里,少受些莫名奇妙的闲气,这些因素,才是美国的软实力,也是《梦碎美利坚》之类文章没有写到的地方。美国和中国的差别,未必都是谁家房价强这种单纯的“量”的问题,而是谁在哪方面强的“质”的问题。若是这么去考虑,恐怕就不会陷在是梦碎还是梦圆这种简单的判断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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