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加急前,须首先确定持有相关的证明文件,以作为旅行紧急性的佐证。请求加急申请的所有申请人,需首先缴纳正常签证面谈的签证费,然后按照下面的详细指导继续申请。如果申请人已获得加急面谈批准,但随后被美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拒签,则不得使用该选项申请另外的加急面谈。
注意:不符合加急申请条件的旅行目的包括:参加婚礼和毕业典礼、看护怀孕亲属、参加年度商业/学术/专业会议或以旅游为目的而申请时间不足的申请人。对于此类旅行,请提前尽早预约普通面谈。
医疗需要
旅行目的为:接受紧急医疗救护服务、陪伴亲属或雇主寻求紧急医疗救护服务。
必需文件:
由中国医生出具的陈述函,陈述患者身体状况及到美国寻求医疗救护的原因。
由美国医生或医院出具的证明信,证明已做好治疗准备并标明大致医疗费用。
如何支付治疗费用的相关证明。
葬礼/死亡
因直系亲属(父亲、母亲、兄弟、姐妹、子女)在美国去世,需要参加葬礼或将其遗体带回国内。
必需文件:
由殡葬承办人出具的陈述函,写明联系方式、死者详细信息及葬礼日期。
此外还须出具死者系申请人直系亲属的相关证明。
紧急商务旅行
因紧急商务事宜必须出差,并且无法提前预知这一需求。
必需文件:
美方公司出具的邀请函,证明出差的紧迫性并说明业务性质,以及若无法获得加急面谈或加急代传递服务,美国或本国公司将会蒙受的重大损失。
或者
到美国接受三个月及以下必要培训的相关证明,包括由本国雇主及提供培训的美国公司出具的证明信。两封信函均需包括详细的培训说明,并陈述若无法获得加急面谈或加急代传递服务,美国或本国公司将蒙受的重大损失。
学生或交流访问学者
旅行目的为,需在美国开始或继续有效的学习计划,此计划于60天内即将开始,且普通签证预约已经排满。此选项仅限于学习时间在60天以内开始的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同时,申请人在最近六个月没有被美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拒签的记录。
必需文件:
注明学习计划开始日期(60天以内)的I-20表或DS-2019表原件。
如有必要,还需提供SEVIS缴费证明。
(本文整编自飞洋留学,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