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都有大量的父母来加拿大探亲,他们一般持有探亲签证,在加拿大的身份是访问者(Visitor)。经常有朋友问及探亲父母能不能够帮助省税。
对于这一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可以或不可以, 把它分为两个问题会让我们更为清楚:
1)探亲父母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可以帮助我们省税?
2)探亲父母可以从哪些方面帮助我们省税?
探亲父母为我们省税的条件
既然是税务的问题
首先,要明了加拿大纳税人的分类。
按照加拿大税收的有关法律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税务居民(residents for tax purposes)
另一类是非税务居民(Non-residents for tax purposes)。由这两类还可衍生出另外两类:视同税务居民(deemed residents for tax purposes)和视同非税务居民(deemed non-residents for tax purposes)。
既然父母持有的是访问签证,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肯定是属于非税务居民,没有纳税人的地位,帮助我们省税就无从谈起。
但是, 加拿大税法有规定,如果非税务居民一年内在加拿大逗留的时间超过183天,那么,就可以视同税务居民(deemed residents for tax purposes),就可以享有在税法上税务居民的义务和权利。
也就是说,虽然父母是非税务居民,如果一年在加访问的时间超过183天,自然就有了视同税务居民(deemed residents for tax purposes)的法律地位,也就具备了为我们减轻税务负担的条件。
父母可以从哪几个方面帮助我们省税
在报税的时候,将来访父母作为Dependant填在税表中,如果父母年龄超过65岁,每人可以有$4,530的Caregiver Amount ,可以有Non-refundable Credit $679.50。
如果两个老人年龄都超过65岁,且父母在加拿大驻满一年,仅此一项就可以帮助我们退回$1359.00,还是很可观的。
如果给父母购买有医疗保险,可以将保费作为Dependant的医疗费用进行申报,具体退税金额会根据申报医疗费用和家庭的收入情况的不同而变化, 申报到配偶低收入的一方比较有利。
如果您的家庭收入收入比较高,则申报的医疗费用对退税就没有帮助。
另外一方面,父母单独进行报税,在住满一年的情况下,HST的退税,居住在安省也可申请OTB,合计可达到$1000。
具体的操作方式是:
1、从CRA的网站下载 T1261表格,填写后让父母签名;
2、帮助父母填写T1 General, 税号的地方空着就可以了;
3、给CRA写封信,解释申报HST退税的理由;
4、将父母护照上有父母个人信息的首页和证明来加拿大居住时间的出入境签章的页面复印。
上述资料齐全以后,请寄到下面的地址:
International Tax Services Office
Returns Processing Division
2204 Walkley Road
Ottawa ON K1A 1A8
实际上,有很多的报税人没有意识到如何利用父母探亲来合理的为自己的家庭争取更多的退税,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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