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党称,上周五政府颁布的多条医疗修正案中,明确表示眼球纹身,即眼球染色,是合法行为。修正案称“眼球纹身、穿舌洞和舌头纹身均为皮肤穿透的行为”。眼球纹身指的是在眼睛的眼白处注射一种或多种彩色染料。
卫生厅长斯金纳(Jillian Skinner)称,总而言之,任何人体穿孔的行为都有必要受到管理,但也表示不排除因美容方面原因禁止眼球染色的可能。“我正寻求有关眼球纹身是否符合医学常理的建议,如果发现有悖医学常理,我将考虑禁止这项做法。”
一家提供眼球纹身服务的网站指出该做法的危险性,称“没错,有的人因眼球纹身导致失明”。反对党卫生事务发言人西科德(Walt Secord)认为眼球纹身是危险的行为。“和打耳洞不同,眼球纹身有很大的健康隐患,低劣的染料还可能增加失明和致癌的风险。这是完全不负责任的做法,我不明白贝尔德政府为何还想要管理甚至认定该行为合法。”
西科德称,医生还表示新州至少有20宗眼球纹身的案例。新州验光协会(Optometry NSW)的阿德伦尔(Luke Arundel)指出,还没有证据表明眼球纹身正在普及。他说,鉴于可能出现的风险,验光师认为最好不要对眼球染色。
阿德伦尔称:“该做法会对眼球很多地方进行染色,这可能会引发感染,进而导致失明。也正因为如此,美国一些州和其他国家都禁止眼球纹身。这与传统纹身不同,目前情况良好不代表以后不会发生并发症。有些时候,注射黑色染料的眼球甚至会把染料转移到脸部和眼睑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