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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移民局宣布将从2016年7月1日起正式启用SSVF简化学生签证框架(Simplified Streamlined Visa Framework),以进一步提高移民局工作效率,为所有学生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下面马上来看这个签证框架:
1 所有的国际学生签证都将申请同一种学生签证(子类500)
2 所有的学生和学生监护人一般应在线递交签证申请
SSVF框架下,所有国际学生的签证申请将采用线上申请的方式,学生可以自己创建个人移民账号并在网上自己递交申请,而机构也可以以机构的名义创立机构移民账号来为学生提供签证服务。移民局的目标是在学生签证申请递交后一个月内对75%的申请完成审批。
3 所有国际学生将使用统一的移民风险框架,取代之前的精简签证办理和评估级别框架
4 资金能力证明主要看来源是否真实可用
如果学生被评定为风险较高的学生,需要在签证申请中附上额外的资金能力书面证据,即:如果移民部线上客服工具(online service tool )认为他们需要提供资金能力证明文件,请务必在递交签证申请之前上传这些文件,否则可能导致拒签。学生可以提供以下文件中的任何一种来证明他们的资金能力:
1)支付前往澳大利亚的旅费+在澳生活12个月的生活费+学费以及(如果是学龄儿童的话)学生的教育费用和随行家庭成员等资金的证明;或
2)符合年收入要求的证据;或
3)中学交换学生接受通知书(AASES)(仅适用于中学交换生)。
5 最低英语语言能力要求
如果学生被线上客服工具认为他们需要出示英语语言能力书面证明,请务必在递交签证之前上传语言水平证明文件,否则可能导致拒签。
新政下,如果需要提供英语语言水平证明,最低英语语言测试分数如下:
1)雅思(IELTS)整体成绩5.5分;或
2)雅思整体分数5分,加上至少10周海外学生英语语言强化课程(ELICOS);或
3)雅思整体分数4.5分,加上至少20周海外学生英语语言强化课程。
与上述雅思最低考试成绩相当的英语考试成绩,如:托福考试、培生PTE学术英语考试、剑桥英语:进阶和职业英语考试。
注:如果学生是指定国家的公民(如英国、美国、加拿大、新西兰、爱尔兰、南非等),是外交事务及国防部赞助的学生,是独立英语课程学生,中小学生,中学交换生及需要逗留在澳大利亚接受论文评分的学生,是在指定的国家进行5年以上的英语学习,是递交申请前两年曾在澳洲利亚完成学业,则享有语言豁免权。
6 转学/转换课程
自2016年7月1日起,移民部将要求所有学生签证(子类500)持有人必须维持就读签证批准的澳大利亚学历框架(AQF)相同水平、或更高水平的学位课程,但从博士学位(AQF 10)转为硕士学位(AQF9)例外。
转到较低AQF级别的课程,或从AQF级别课程转移到非AQF学位课程,将违反学生签证条件,可能会导致签证被取消。如果学生想改读较低级别的课程,他们必须在转学之前申请并获发新的学生签证。
7 学生监护人将需申请新的学生监护人签证(子类590)
所有申请学生监护人签证的申请人都必须有足够的资金来支持自己、提名学生以及任何副申请人在澳大利亚逗留期间的开支。
在SSVF框架下,统一的移民风险框架将不适用于学生监护人签证申请人。相反,所有监护人都必须在递交签证申请的同时提供他们的资金能力证据。
财政能力证据可以使以下的任何一种:
1)证明他们的配偶年收入有AUD70,000以上的证据;或
2)证明有足够 资金支付他们自由和所有一起申请的儿童家属的旅费、以及前12个月的生活费用的证据。
监护人家庭成员若以后才递交申请将不被接受。希望把六岁以下家人带到澳大利亚的监护人必须为自己及其家人申请新的学生监护人签证。
8 适当的入学年龄要求
新政下,无论国籍,所有中小学学生必须符合其学校课程的适当入学年龄。
9 学生的家人
自2016年7月1日起,无论学生家庭成员是否赴澳与学生团聚,学生必须在首次学生签证申请时列出其家庭人员。在递交学生签证时没有列出的家庭成员将无法在稍后阶段获得签证,除非其是在申请人(学生)获得签证以后才成为其家庭成员的。
自2016年7月1日起,根据主申请人(学生)学习某些课程的时长决定家属(包括后来的家属)是否可以陪同将不受到限制。一般来说,家庭成员(包括后来的家属)的资金能力证明要求将与主申请人(学生)的要求一样。
任何情况下,移民局人员都有权要求提供资金证明。
1. 600访问签证(非澳洲担保类)可以在澳洲境内申请学生签证,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必须是首次申请学生签证。
2. 取消对于短期课程“不能逾期滞留”及“携带dependant”的要求。这也就意 味着,原先就读10个月以下课程的申请人都有“不能逾期滞留”的条款,2016年7月1日以后将被取消,以及原先就读12个月以下课程的申请人都不能携带 dependant一同递交签证申请的条款,2016年7月1日以后也将被取消。
3. 独立英语课程(ELICOS)的60周时长限制被取消。
从2016年7月1日起,澳洲移民局将全面取消以下签证:
570 - 单独的英语强化课程签证;
571 - 中学高中课程;
572 - 职业教育与培训
573 - 高等教育;
574 - 硕士和博士课程;
575 - 预科或其他非学历课程
576 - 澳大利亚国际开发署或者国防项目
1)SVP 和评估级别框架;
2)学业要求;
3)如在澳境内申请的“特殊情况”
4)短期课程“不能逾期滞留”的强制规定
1)真正短期入境(GTE)要求;
2)健康和品行要求;
3)大部分的签证条款;
4)海外健康保险;
5)配套课程安排;
6)毕业生短期签证(子类485);
7)打工时间的分配。
如何解读这些框架信息?欢迎来ACIC Melbourne咨询,将会由专业教育顾问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