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档案留校(国内)是很多学生会选择的一种档案存放方式。但要注意的是:不是每个学校都有这项服务。有的学校可以免费保留一定年限(一般是两年),要上交的材料视学校具体情况而定。两年以后如果没有接收单位,档案户口打回原籍啦!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劳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证书》办理落户手续。
优点:由于学校的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提供就业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等与落实就业单位有关的服务,老师尽心尽力,而且不收取额外费用,学生自由度较大,安全性高,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参加公务员考试等。
缺点: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另外,档案留校期间不计算工龄。留学期间的档案空白,因为国内存档案的学校没有资格填写留学期间的经历。
优点:在当地就业手续简便。
缺点:失去应届毕业生的身份。留学期间档案空白。不算工龄。
这里有人说是有工龄的,具体可以咨询一下本地的人才市场;这种方式最大的弊病就是失去了应届生的身份,找工作的时候会按照社会人员的标准,可能会存在一些国家补贴、福利方面的不同。
优点:
(1)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是教育部直属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家级留学服务专业机构,是国家唯一提供全方位留学服务的单位。
(2)留学存档作为留学服务工作的一部分,与“中心”的其他服务形成了完善的一条龙服务的配套机制,留学存档人员不必到处奔波即可“一站式”办理出国留学和留学回国工作等手续,其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①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手续;
②办理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
③办理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落户手续;
④办理出国留学或留学回国人员集体户口的存放和落户;
⑤为留学存档人员开具各种人事证明;
⑥负责出国留学存档人员中的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
⑦负责记录在国外留学和在香港、澳门地区就读的经历,填补在境外学习阶段人事档案材料的空白,完善存档人员的档案。
(3)时间灵活:申请存档者如果已经出境,仍可把档案存放在留学人员档案室,并可委托他人代办存档手续。
缺点:
存档人员在国外或港、澳地区学习期间,暂不计算工龄,待学成回国(或回内地)后,应首先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并找到接收单位,办理完工作派遣手续后,“中心”档案室或其他档案接收单位方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存档人员定级并计算工龄。
关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长期存档要求的材料(出国):
存档对象:
1、国内高校毕业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无工作经历);
2、国内高校在读期间办理完毕退学手续,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
3、国内高中毕业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注: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赴国(境)外做博士后研究或访问学者,不在我处受理范围)
留学人员完成注册个人账户,在线申请提交成功后,用户查看自己的状态为“未受理”时,无须等待审核,请直接前来我处提交如下材料:
(1)护照个人信息页(赴港澳地区攻读学位的人员,提供港澳通行证个人信息页)复印件一份;
(2)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OFFER)复印件一份;如OFFER中无明确入学时间及学位信息,请提供补充材料,如I-20,COE等。
(3)已经在国(境)外就读者,须提交国(境)外院校的(OFFER)复印件、有效期内的“在读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4)前往留学国家学生签证页(赴港澳地区攻读学位的人员,提供学生签注页)复印件一份;
(5)存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注:
1、未就业高校应届毕业生离校时,户口和档案的转移请按国家有关规定和高校的要求转至原户籍地。
2、从2015年8月起,我处不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根据中组部“组通字【2015】33号”文《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的规定: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应将党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赴台陆生办理存档手续请查看《赴台陆生办理存档须知》。
提示:
留学人员首次办理存档手续时,我处不能接收在个人手中保管的档案。如档案保管在个人手中,请先将档案退回至原存档机构保管或将档案存入原户籍所在地的档案保管机构,之后持所需材料前来我处申请办理 “调档通知单”,再到该生档案保管机构调档。
注:
1、请申请存档人员备齐上述材料前来办理;
2、若确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办理,请同时携带存档人员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件;
3、档案保管费: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存档人员档案保管费。
我处审核上述材料无误后,为其开具"留学人员人事档案调转协议书"、"调档通知单"。存档人员需凭"调档通知单"到原档案保管机构调档并转至我处。
特别提示:
* 请本人记住用户名、密码及安全邮箱,以备日后查看存档状态时使用;
* 请本人妥善保管好"留学人员人事档案调转协议书",办理档案转出时交至我处;
* 长期存档人员在办理此项手续时须本人或被委托人持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前来办理,不受理邮寄。
* 留学存档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复印件,我处不予借用和退还;
* 已办理了自费出国长期存档手续的人员,因各种原因申请办理退存手续的(不将档案放我处),须交回有关材料并办理退存登记,否则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以上详情请查看: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111/info2805.htm
关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短/长期档案转接的流程图
详情请查看: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92/
2.出国留学将档案存放在留学服务中心与存放在户籍所在地人才机构没有任何区别。
3.办理留学存档、档案转出、补交档案保管费等手续时,可委托他人代办,均不受理邮寄办理。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办理的,可委托他人持相关材料及委托书前来代办。
4.如果在京落户手续没有办成,档案不能存放在留服中心,请于尽快将档案转回原户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不能滞留在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