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移民失败 100多人临时绿卡转正被拒

2016年06月03日 美国CCHP地产网



据报道,华人女子王小姐和她的父母约在五年前通过EB-5投资移民来美国,当时投资的是移民局认可的投资中心的50万元项目,全家人也顺利拿到两年临时绿卡,没想到之后两年转十年正式绿卡时却被移民局所拒绝了,拒绝的理由是投资的项目没有达到项目企划书中要求的规模。后来,王小姐多方打听之下,更是吓了一跳,原来这个项目中同样被拒绝绿卡的移民还有大约100多人。

现在这100多名投资者的情况非常尴尬,他们的护照都有移民局盖的I-551章表明他们的绿卡身份是延长到今年9月的; 更令他们困扰的是,此时收到移民局绿卡拒绝信,担心被要求立刻离开美国。


华人律师称:移民局给他们的绿卡拒绝信中应该声明这一判决是可以做I-290B申诉的,因此他们可以选择提出申诉。一般情况下, 移民局在拒绝一个绿卡申请后,应该把案件提交移民法庭,在移民法庭起诉申请人,要求申请人离境;然后移民法庭会通知申请人上庭,申请人可以在法庭上再做一次绿卡申请。


这个过程时间会很长,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他们的项目涉及众多绿卡申请人,每个申请人可能分布在不同的居住地,而移民法规定移民局必须在申请人居住地的当地移民法庭起诉,这样一来,移民局的工作量便大增,会导致工作时间增加,移民局可能无法有效地立刻起诉他们。

 

现在这些投资者可以选择继续留在美国做I-290B申诉,或等待上庭再申请一次绿卡; 如果他们想就此放弃,也可以选择在短期内处理好相关事宜后离开美国, 并不需要立刻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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