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税务当做朋友】澳洲税务大解密 个人基础篇 2

2016年06月04日 土澳思维



【把税务当做朋友】文章回顾: 
【土澳思维】的朋友们,


今天的悉尼风雨交加,还是待在家里继续死磕税务吧。。。



别看天公不作美,悉尼房市的拍卖市场可是红红火火啊。今天达到了80%的清盘率,中位价为120万澳币:




猫本也有74%的清盘率,中位价为78万澳币:



这房市。。。这价格。。。牛逼啊。。。

把税务当做朋友
个人基础篇


我是不是澳洲纳税居民?


是不是澳洲的纳税居民,意义重大,您可马虎不得。这个看似简单的税法定义,经常会被客户混淆。很多人都认为,拿到澳洲永久居民身份或澳洲护照就一定是澳洲纳税居民。错!


澳洲居民的定义可以从四大法典来分析:澳洲公民法、社保法、海外收购兼并法和所得税法。


首先说说最简单的:澳洲公民法。如果您拿到了澳洲的永居签证或入了澳洲的国籍,不管您在哪,您都是澳洲居民。


澳洲社保法跟公民法相似,但还要求您住在澳洲境内,才是澳洲居民。


海外收购兼并法分两种情况。第一,如果您入了澳洲的国籍,不管您在哪,都是澳洲居民。第二,如果您没有入澳洲的国籍(比如持有永久居民签证),必须在过去的12个月内,合法地待在澳洲境内200天或以上的,才可以算是澳洲居民。


好了,现在我们从税法的角度来谈谈澳洲居民的概念。对于税务居民这个定义,我们需要分析所得税法案、法院案例、双边税务协议和行政税法解释 TR 98/17 & IT 2650。


先说说双边税务协议 DTA。澳洲跟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双边税务协议。一般来说,DTA里都会涉及到税务居民互相冲突时的解决办法,英文俗称 tie-breaker。DTA的法律效应高于国内的税法。也就是说如果澳洲税法说A,DTA说B,B就是正确的。


举个例子,澳大利亚与中国的DTA(第45号)在1990年12月28日正式生效。




第四款第三条就是对税务公民的判断:


  1. 先看纳税人在哪个国家有固定住所

  2. 如果两个国家都有固定住所,就要看纳税人的经济和个人关系跟哪个国家更为密切


比如说,您持有澳洲永久居民签证,在悉尼也有一套别墅。可是您常年在中国工作,您的工资是人民币,您的家人也在中国。那么根据DTA,您属于中国纳税居民,不属于澳洲纳税居民。这个就是结论了,不用再看澳洲所得税法(虽然得出的结论也是一样的),因为DTA的法律效应高于澳洲国内的税法条款。


澳洲有两本厚厚的所得税法典,澳洲税务居民的定义就在1936年所得税法第6款和1997年所得税法的第995-1款里。


税法提出了4个评判标准:


政府养老金

我们先来说一个简单的,如果您有拿澳洲政府的公务员养老金,不管您在哪里,都是澳洲税务居民,并且,您的配偶和16岁以下的小孩都是澳洲税务居民。澳洲在各国的大使们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183天

如果您在澳洲停留的时间超过183天,就很有可能称为澳洲税务居民。除非您可以向税务局证明,您通常在海外居住并且您不打算在澳洲定居。


这里要注意一点,从今年7月1日以后,对持有旅游工作签证的人士,就算在澳洲停留时间超过了183天,也不属于澳洲纳税居民。因此,没有18,200刀的免税额度。这个政策,在7月2日联邦大选后,可能会有变数,我会持续关注。


长久定居地

澳洲税法和法院案例会根据您:


1. 在海外的时间长短

2. 在海外的延续性和连贯性

3. 在海外是否有房产

4. 是否继续拿着澳洲的社会福利


等因素综合判断您在海外是否有长久的定居地。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您就不是澳洲的税务居民。


有一个很有名的案例:一个姓阿普尔盖特的人和妻子退了在澳洲租的房子。他们在澳洲除了一份人寿保单外,没有任何资产。就这样,两人离开了澳洲,在西南太平洋岛国瓦努阿图做起了生意。阿普尔盖特很清楚,他今后是肯定会返回澳洲的。不料天有不测风云,他的妻子得了重病,在21个月后又回到了澳洲。法院认为,他们在这21个月里不是澳洲纳税居民。


普通规则

普通规则,英文是 Ordinary Concept。在行政税法解释 TR 98/17 及 IT 2650里,税法考虑的是您在澳洲的行为取向,一般会结合以下几点综合分析:


1. 您在澳洲的目的和意图

2. 您的家庭、工作或生意与澳洲的关联

3. 您的资产分布

4. 您的社交圈


比如说,您是一名中国的医生,有车有房,最近被澳洲某大学聘为医学院讲师,聘用期是一年。悉尼大学提供全年住宿保障,您的妻子不跟您同行。来到悉尼后,您很喜欢这个城市,前后加入了一些高尔夫球协会和慈善机构。根据普通规则,您是澳洲纳税居民。


可是大家不要忘了还有DTA哦,根据中澳的DTA规则,您不是澳洲的纳税居民,您在澳洲的工资是没有免税额度的。


我们今天说的例子不可能概括所有的情况,对于情况特别复杂的,我一般建议客人申请税务局的私人税务裁决 private ruling。


以下是一个快速对照表,仅供简单案例的参考(不考虑DTA):

临时离开澳洲,国外没买房的 - 澳洲纳税居民

持澳洲海外学生签证6个月以上的 - 澳洲纳税居民

持旅游工作签证的(无论多久) - 非澳洲纳税居民

在澳停留6个月以下的 - 非澳洲纳税居民

移民澳洲的 - 澳洲纳税居民

长期性离开澳洲的 -  非澳洲纳税居民

好了,我们明天继续死磕税务,感谢捧场!


为了配合文章的出版,【土澳思维】和【悉尼税务】 决定在本月19日周日举办一场免费的澳洲税务普及讲座:


把税务当做朋友


地点在悉尼。


除了我这个会计,【土澳思维】还会邀请澳洲法律和金融界的资深人士来给大家一起献计!


您正在为每年交这么多税而烦恼吗?


您想找到合法避税的诀窍吗?


您是不是想出来创业,但又不知道如何确保商业里的税务和资产优化?


您是不是想买第一套或更多套的投资房,但不知道如何设计您的房产投资组合?


负扣税难道就是房产投资的”尚方宝剑“吗?


您想知道如何有效地保护自己的财产吗?


除了自管养老金SMSF的税务优惠外,您还有什么其它的选择?


您想知道税务局今年对个人和小企业的审查重点吗?


您想知道【土澳思维】对2016-17财年的房市、经济和税务的展望是什么吗?


把税务当做朋友,【土澳思维】等你来!


【土澳思维】现在公开诚征此次活动的赞助商,有意的企业,请联系我 04 8880 8888。


特约媒体合作伙伴


特约银行合作伙伴




我们现在有一个临时微信公众群,悉尼的朋友们加进来吧。




如果加不进去,可以加我的个人微信号【暗号:演讲】:



收藏 已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