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依照税法,加拿大的保险类产品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类:随着新的针对加拿大保险业的税法生效日益迫近,2017年1月1日即将生效的新税法,将会对加拿大保险产品投资及资产规划带来显著影响。
G1: 1982年12月2日前产生的保单
G2: 1982年12月2日之后到2017年1月1日之间产生的保单
G3: 2017年1月1日之后产生的保单,或者有些保单由于一些原因失去了它们G1 或者G2的身份.
对于绝对多数的G1和G2保单将继续维持之前的税务豁免测试(exempttest)和税务原则。
但是,对于原有生效的G1和G2保单,在特定情形下,将触发新的税法规则,比如G1,G2的人想要增加保额,并且需要经过新的核准,那么该保单将会失去原有的规则(Lack of grandfathering),那么变更的保单也将会归入G3类,会受到新法的影响。
保险有什么功能?
通常来说,一个人的投资无外乎-房产,证券/基金以及保险,那么保险相比较于其他金融资产或者房产资产而言,有什么特点?随便翻阅财经报纸和媒体,不难发现全球的亿万富豪以及高净值人士都会投保高额的人寿保险?那么其原因是什么?
简单来说,由于税法的原因,保险的赔付是免税的!!!
这个特殊的税务规定,给了所有人,尤其是富人一条特别的途径增加他们家族的财富,有钱人也往往意味着更高的收入及更高的收入税;试想一下,如果一个人要想给家人留下100万加币,那么他需要赚多少钱才能留下这么多,假如只有40%的边际税率,那么这个人也需要至少赚167万的收入,如果考虑到临终各类遗产验证的费用等,则需要更多。
从税务的角度来看人寿保险,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特点:
1.身故赔付是免税的
2.保单里现金价值可实现免税增长
除此之外,人寿保单往往用来作为实现以下资产规划策略:
A.公司继承策略 ( Business Succession Planning)
B.家族遗产规划(Estate Planning)
C.债权保护( Creditor Protection)
D.遗产均分计划(Equalization of the estate between beneficiaries)
E.慈善捐赠(Charitable Planning)
F.规避遗产验证(Probation Protection)
正是由于保险投资效益的免税延税功能,让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将部分投资资产转移到保险中,1982年以来,加拿大的保险业和全球其他国家一样,经历了保险产品的不断创新,越来越多的人利用保险实施各类避税策略。在今天加拿大人的寿命越来越长,保险的投资避税功能也越来越强大的情况下,以及今天的低息环境和低通胀水平,相比1982年也有了显著差别,从而导致加拿大政府认为税务利益对保险产品来说太慷慨了,于是将在在2017年1月1日后开始实施新的保险业税法,而这一调整,将会引来加拿大保险业新一轮大的变化。
哪些方面将会有大的变更?
含有投资成分的人寿保险除了给投保人提供保障外,同时也给投保人提供了利用投资进行财富积累的机会。与人寿保险中的投资相关的税务规则,就详细规定了一份保单中可以有多少投资积累,这些投资怎么估值,以及相关的投资收益怎么收税等问题。
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观察这种变化,一是免于征税的投资累积额度的调整,二是保险成本的调整,这两方面都会对投保人的保单价值的累积产生影响。
究竟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影响呢?
(一)影响保单投资免税额度
政府有一个公式,每年进行“税务豁免”的测试(exempt test policy,即ETP),如果当年一个保单内累积的用于投资的资金超过政府规定,则对保单中的现金价值的增值部分进行征税。
取消了这个因素之后,受到影响最大的将是UL万能型保险。由于UL里面除了最基本的保险部分之外,另有一部分是纯现金投资的额度,这一部分额度在新的税务游戏规则影响之下,将会被大大的降低,也就是保单持有人原先每年允许最大纯投资额度将会大幅下降,税务局将不允许人们将钱大额的投入到保险里面做投资,下表是受影响的额度。
以45岁男性为例,在终生付的情况,每年被允许投资的额度会下降54%。
新政实施使得一个保单里可以用于投资的空间在保单的前期有所增加,但在后续较长一段时间里将持续的降低。这种变化会直接影响到保单投资收益的累积。
相对而言,对“分红保险”的影响较弱(其中,对以累积更多现金价值为目的的Wealth Achiever的影响又大于Estate Achiever),虽然相对UL,分红险影响稍小,但是依然会有一定影响,根据目前个别保险公司提供的信息,分红保险whole life产品保费2017年大约将有6%左右的上涨,不同的年龄段,保费调整的比例将不尽一致,年龄越大的,调整的幅度也会越大。受新政策的影响,如果投资人想要增加在保险中纯投资的唯一途径就是增加保额额度,而无法单纯增加投资额度了。
(二)保险成本将会上升
1. 更新“死亡率计算表”(Mortality table),所以“纯保险成本” (NCPI) 在多数情况下都会比现有情况(2016年)有所下降。
2. 由于“调整后的保险成本” (ACB)=“保费” (Premium)-“纯保险成本” (NCPI),因此“纯保险成本” (NCPI)下降会导致“调整后的保险成本” (ACB) 比现有情况来得高。
3. 随着时间的推移,出险率上升,纯保险成本” (NCPI) 部分会逐渐上升,因此“调整后的保险成本” (ACB) 部分会迟早归于零,但因为上述变更,后续归零要比现有情况下花费更长的时间。根据测算,对于固定保费的UL保单(Level Cost ofInsurance, LCOI)而言,ACB的归零需要额外的7到17年,而传统的分红型保险的ACB的归零则额外需2-3年的时间。
4. Investment incometax (IIT), 针对保险公司的保费投资基金的税率则会上升,这个将会影响保费成本以及管理费;保单的确保现金价值(Guaranteedcash value)部分将需要按照较低的免税额度进行评估,这样将会导致UL及分红保险产品的现金价值下降;对于一个保单多个受保人的,未来的赔付将按照比例支付,比如按照现在的税法,如果保单里有两个受保人,男受保人有1百万保额,女受保人有1百万保额,未来某一天,保单里的现金价值部分有50万,假如其中一个人受保人身故了,保险公司可以一次性赔付1百万加上50万现金部分给第一个受保人;等到第二个人身故了,再赔付1百万;但是新法实施后,则只能先赔付1百万加25万,另外的25万要等到第二个受保人身故了,才能赔付。
总之,新法实施后,保险基础成本将上升,从而导致未来保费会有显著上涨
(三)减小公司保险内的免税额度Capital DividendAccount (CDA Account )
对通过公司持有保单的所有人而言则是个非常不好的消息。在实践中,保单死亡赔付高于ACB的部分为公司创造了一个资本红利账户(CDA)的空间。现在ACB上升,则CDA credit (可以免税领取的红利)会大大下降:
对于个人的保单持有人而言,如果中途采取直接取现的方式变现保单,由于现金价值中超过ACB的部分将被征税,而新政下ACB增加且需要更多的时间归零,这会使得变现的现金价值中免税部分有所增加(不过实际操作中,该方式因涉及税务问题并不被提倡,较多的是采取不涉及税务处理的保单抵押贷款的方式,也就是用保单的现价值抵押给银行开一个CSV line of credit, 类似于房屋抵押贷款Home equity line of credit)。
(四)对年金产品的免税收入部分产生重大影响
2017年1月1日新的税法将增加年金收入的应税收入部分;比如一个客户65岁,投资10万购买年金产品,未来每月会有545元持续的年金收入,按照现在税法,其中88元属于应税收入部分;2017年新的税法实施受,则是135元部分属于应税收入部分。
如果您认可投资/分红寿险的价值,并有意将其作为您财富积累与遗产继承的重要手段之一,那么,BEST BEFORE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