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际快讯】澳移民局最新政策更新

2016年11月04日 澳际澳洲



近日移民局作出了一些法条的修改,其中一部分内容会对大家产生影响,咱们来看看以下这些修改:


457签证无工作间隔时间缩短


新政策修改了457签证中8107条款内的部分内容。新的法条规定持有457签证的持有人在雇主终止雇佣后的60天里,仍然可以合法的待在澳洲,并且寻找新的雇主。之前这一时间为90天。新的条款缩短了这一时间。这项修改将适用于19/11/2016之后获得457签证的签证持有人。相关的小伙伴们要注意这项改变



462签证(Work and Holiday Visa)可有机会第二次申请


462签证一般来说只能申请每人一生只能申请一次,但是在这次政策修改中,移民局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可以再次申请此签证。如果462签证二次申请人,在第一次持有462签证期间,在北领地、西澳北部、昆士兰地区从事农业、林业、渔业、旅游业、招待行业的工作,即可再次申请462签证。


这项修改适用于在19/11/2016以后递交的签证申请。



随行子女(Dependent Child)定义的最新修改


  • 首先,继子女“Step Child”被列入了随行子女(Dependent Child)的范畴;

  • 其次,移民局下调了随行子女的年龄上限,降低至23岁。之前为25岁。这项修改也将适用于19/11/2016后递交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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