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周六举行,这些事项您需注意

2016年11月03日 东莞教育



  想当老师的小伙伴们注意啦!2016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1月5日(本周六)举行。从10月31日开始,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网址:http://www.ntce.cn/)报名入口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此外,还有这些考试事项需注意,快快看过来~ 


考试时间及科目


温馨提示


★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10月31日至11月4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按时到达考点

考前考生要留意天气预报,提早做好防范准备;要准确查询考试地点,了解到达考点的交通路线,预留到达考点的时间,按时赴考。


★带齐所需证件

考生开考前20分钟,持准考证、身份证,接受安检后进入考场。证件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禁止携带违规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进入考场,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通讯工具、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设备。


★按要求答题

考生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不得在答卷或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做答,填涂信息点时只能用铅笔(2b)涂黑。考生只能在属于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其答题卡一律无效。


★遵守考试秩序

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反向扣放在桌面上,等待监考员收卷,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成绩查询及复核

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可于12月13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本次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考试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汇总后上交省教育考试院。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省教育考试院在接到教育部考试中心复核结果后以书面方式通知考生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由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诚信参加考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小编提前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综合自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与“深圳教育”、“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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