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动态 | 2017年“高职招考”方案确定,本科院校不再招普高生!1月7日开考,你准备好了吗?

2016年10月30日 东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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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教育微言

      2017年起,

  不再安排本科计划面向普通高中生招生,

  仅安排少量本科招生计划面向中职生招生,

  ……

  2017年我省高职招考的文化考试安排在2017年1月7日至8日进行,眼瞅着时间一步步临近,有哪些重要信息需要了解?


招生对象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按招生对象,分为两类:

  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招生考试;

  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的招生考试。

  其中,面向中职生考试又分为教育类、财经类、旅游类、美术类、音乐类、制造类、电子信息类、土建类、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计算机类和交通运输类等12个专业类别。

时间安排

网上预报名:2016年10月30日-11月1日

现场确认:2016年11月2日-4日

领准考证:2017年1月4日-5日

  文化考试:2017年1月7日至8日


  招生录取:3月

  秋季入学:9月

报名办法

  2017年我省高职招考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预报名

  申请参加2017年我省高职招考的所有考生(含具有免试资格的中职生)应于2016年10月30日-11月1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职招考-高职招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账号注册并预报名。

  2.现场确认

  1.县 (市、区) 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对申请在本区域内参加考试的考生指定报名现场确认点。已办理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应于2016年11月2日-4日,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2.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的报名材料包括:本人有效户籍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规定的其他证件或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下同)。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同时须提交由县(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审定的毕业生名册,往届毕业生同时须提供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非福建省户籍考生同时须提交本人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和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三年完整学习经历证明(证明材料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相关材料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审核确认;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同时须提交由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3.现场确认时,现场确认点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对考生基本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校验。考生本人应认真核对确认点打印的报名表内的所有信息,核对无误后亲自签名进行确认。一经确认,所有信息不得更改。

  4.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按照《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政策的复函》(闽价费〔2015〕267号)规定,缴交报名考试费160元/生。

  5.符合2017年高职招考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进行资格申报,经审核公示通过后,方可享受相关照顾政策。

招生院校、专业及计划安排

  1.高职(专科)层次。招生院校及专业为省内所有高职院校(含举办高职教育的本科院校)的相关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数根据实际报考情况确定。

  2.本科层次。2017年仅安排少量本科招生计划面向中职生招生,

  招生类别仅限于制造类、电子信息类、土建类、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计算机类、交通运输类、美术类、音乐类等9个类别;

  教育类、财经类、旅游类等3个类别不招收本科。

  招生院校仅限于少量具备职业教育培养条件的省属应用型本科高校,招生专业仅限于少量技术技能含量高的本科专业。

  2017年起,不再安排本科计划面向普通高中生招生。

  3.高职招考招生计划纳入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总规模,各高校高职招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转入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使用。

考试科目

  1.面向普通高中生考试不分文理科类,只设文化考试,不设职业技能测试。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等4门,每门满分150分、总分600分,每门考试时间120分钟。

  2.面向中职生考试包括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总分600分,由文化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两部分按一定比例折算合计。

  (1)文化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专业基础知识等4门,总分600分。

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等3门满分均为100分,每门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专业基础知识可选考教育类等12个专业类别中的一类,满分300分,其中专业理论知识约200分、操作技能知识约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报考音乐类、美术类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2017年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其中报考音乐类的须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级统考,报考美术类的须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级统考。

  (2)职业技能测试。

主要考核考生基本技能以及综合运用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所有报考面向中职生考试的考生在录取前均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达到合格以上者方可参加录取。

其中,报考本科的考生须按类别参加省里统一组织实施的技能测试,报考高职(专科)的考生须按类别参加由招生院校联合组织实施的技能测试;本科、高职(专科)录取时,技能测试成绩均占总成绩的30%(文考成绩占70%)。

  (3)美术类和音乐类考生参加专业省级统考,不另行组织职业技能测试,但专业省级统考达到本科专业合格线以上者方可参加本科录取、达到专科专业合格线以上者方可参加高职(专科)录取。

录取工作

  1.本科录取。安排本科招生计划的类别,根据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分类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类别均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由院校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录取。线上生源不足时,经批准,可在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高职(专科)录取。面向普通高中生考试和面向中职生考试(不分类别)分别划定“保底线”。各类别均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由院校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录取。

录取照顾政策

  1.报名参加高职招考且符合《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通知》(闽招委〔2015〕3号)规定的考生(包括普通高中生和中职生),均可享受相应的录取照顾政策。

  2.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考生仅限在高职(专科)批录取时享受以下录取照顾政策:

报名参加2017年我省高职招考面向中职生考试,且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到其所报类别的对口高职(专科)专业;

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职毕业生,高职(专科)批录取时享受文考分加30分照顾;

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中职毕业生,高职(专科)批录取时享受文考分加20分照顾;

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奖的中职毕业生,高职(专科)批录取时享受文考分加10分照顾。

  已参加2017年高职招考报名,但在录取结束后才获得高职(专科)免试资格或加分后达到相应对口高职(专科)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且尚未被录取的中职生,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补录取到其所报类别的对口高职(专科)专业。其余考生不再进行补录取或调整录取。

  3.考生同时享有多项录取照顾政策的,录取时按其中最优一项执行。


重要提醒:

  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2017年普通高考补报名手续,并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高职招考与普通高考是两项独立的考试,考试成绩互不通用。

  未被高职院校录取,或总学分、基础会考未达高中毕业要求的普通高中学生,须回原学校学习,完成规定课程,方可进行高中毕业资格认定。

来源:福建教育微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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