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州长布朗签署SB1150法案,将可保障屋主去世后,如果姓名不在贷款文件上面的未亡人付不出房贷面临法拍,在与银行商量修改房贷时,银行不得同时进行法拍。
SB1150专门针对一种特殊情况的屋主,亦即房屋产权有夫妻两人姓名,但贷款只有亡夫或亡妻姓名。在正常情况下,贷款金融机构通常会接受不在贷款名下的寡妇或鳏夫接续按时偿还贷款。然而如果活下来的配偶没有能力按时缴款而希望修改房贷,金融机构就开始百般刁难。
由于未亡人姓名不在贷款文件上面,金融机构起先一定拒绝与丧偶人商量修改房贷。如丧偶人坚持,金融机构即要求未亡人提供不必要文件以证明房屋所有权,拖延贷款修改。在此同时,金融机构快马加鞭进行法拍程序,抢先一步把房屋法拍。
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商谈修改贷款的同时进行法拍程序的作法,被称为“双轨处理”(dual tracking),州议会2012年通过的加州屋主权利法案(California Homeowner Bill of Rights)明文禁止此种作法。SB1150规定,姓名不在贷款文件上面的未亡人,享有加州屋主权利法案相同保障。如果金融机构执意法拍,未亡人可提出告诉。一旦房屋被法拍,未亡人可要求赔偿。
法案由旧金山民主党州参议员蓝诺(Mark Leno)与士德顿(Stockton)民主党州参议员贾吉亚尼(Cathleen Galgiani)共同提出。
本文由资深经纪 Nina Li Smith 李妮娜 提供,内容及图片转载自世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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