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州正式把当众露臀列为非法行为,7月1日起违反者可入狱两个月。
新的财年维州对50项性侵罪名进行了改革更新,露臀是其中一项,这是为了更好的打击冒犯性的行为。
首次露臀者面临最高可达2个月的监牢生涯,而一犯再犯者可最多入狱6个月。
维州总检察长说露臀——一般来说男学生、抗议者以及醉鬼易做这种事——一直是犯罪,但是最近的变化让法律更清晰。
根据对2016年犯罪修正案(性犯罪)法令的修改,露臀的定义是某人脱下裤子,露出后臀。
尚不清楚那些露臀并把照片贴在网上的人是否也会受到起诉。
此外从现在开始更严肃的改革是让法律跟上数码科技的发展,更好地保护儿童免受性侵。
那些使用网络或数码技术,比如Skype或Snapchat来传播“儿童性侵资料”的人将会面临刑事处罚。
2017年错误修正(机构虐待儿童)法也将生效,确保宗教组织、儿童福利机构以及政府机构拥有清晰的”照料义务“,保护他们辖内的儿童。
新闻来源:http://www.heraldsun.com.au/news/victoria/people-caught-mooning-will-face-jail-as-50-victorian-laws-overhauled-from-today/news-story/5f6d318bfd98e5ca09845b563514be6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