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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亲历告诉你一个真实的美国
这才是美国出品
翻译:梁申楠|编辑:荔枝
美国的性骚扰现象,米叔之前在推文《美国华人女性如何对付色狼?》中有所介绍,今天专门来介绍下美国最常见的职场性骚扰,以及今天的性骚扰跟最初相比有何演变。
Sascha Cohen是美国布兰迪斯大学历史系在读博士,专门研究美国20年级70年代的社会和文化史。这篇是她关于性骚扰的一篇热文,很多内容来自她的调查和与女性面对面谈话。
▶如果你打算去美国,很有必要了解一下,因为美国的性骚扰界定跟中国大不一样,也许你的某个习惯动作和言语会毁了你;
▶如果你是中国的女性上班族的话,那么你看完也许会觉得原来按美国的标准:自己正在遭受性骚扰!!!
▶而男性的话,你要警惕了,你讲的黄色笑话等在美国是属于性骚扰的。
以下是今日美国职场性骚扰的三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
Gesche Haas,30岁,一名纽约的科技界女企业家描述道,毫无预兆地,深夜收到一封男同事的邮件,其中写着“把你的内裤脱下来,装进袋子里,放在我的办公桌上。”
案例二:
Tiffany Kirk,25岁,一名休斯顿的女调酒师描述道,曾有一名男顾客留下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知道你可以在哪里找到 “美好的一夜”。
案例三:
Joanna Garcia,内华达州一名28岁的银行柜员说,她的一名女性主管曾在大庭广众之下滔滔不绝地谈论胸部和男性生殖器,并且声图并茂地描述着性交过程。Garcia说“感觉并不像是在银行,而是在夜店。”
Garcia指出她的主管(要求匿名)给她展示男性生殖器的图片并且建议她和其他柜员穿性感的衣服来吸引顾客。
最终Garcia请求以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的名义提起诉讼,由联邦机构负责处理这场职场歧视案件。Garcia说,“那个环境充满恶意和性欲。对我而言简直就是侮辱人格。”
相比以前,性骚扰的形式更多,人们更难分辨清楚界限。
当工作场合变得更加随意(老板成为你脸书上的好友,同事下班后会给你发信息,每周四大家都会参加办公室威士忌酒会等等),更多“形式巧妙”的办公室骚扰对全国各地的女性造成了心理和经济上的伤害。
旧金山一名就业律师David Lowe说:“随着社交媒体的出现,同事和高层之间的关系变得越来越随意,这无疑给一些想要在专业和不专业之间越线的人创造了机会。”
Lowe代理了Tinder(一款国外交友APP)前任营销副总裁 Whitney Wolfe起诉公司性骚扰一案。
Wolfe声称一个和她有过短暂交往的Tinder公司管理人员剥夺了她的创始人头衔。她在诉讼中称这名管理人员说,“她只是一个24岁的女孩,以女性的身份参与开发约会软件是“放荡”的表现。
她的诉讼指出,对方侮辱人的内容包含:性别歧视、种族歧视、其他不恰当的评论,邮件以及短消息,包括在公司聚会的众多同事面前叫她“妓女”。
这对她的影响在她发给朋友的短信中一览无余,“他说的这些东西…让我想要自杀。”她在投诉中说道, “他是那么恶心和低俗,我可能只能辞职。”
后来这位高管辞了职,Wolfe对此不予置评。Tinder公司用一笔秘密资金平息了这件事情,但并不承认有不法行为,公司发言人也拒绝置评。
尽管女性在职场中的地位得到了很大提升——女性几乎占到了劳动力人口的一半,且据估算,在40%的美国家庭中,女性的收入高于男性。
但是在疯狂的男权时代,性骚扰依然存在。
过去15年内,EEOC(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收到的性骚扰投诉数量持续保持在7000到9000例以内(且不包含未报告的案件)。有一部分人不愿意与人提及这类事件。
(笔者撰写此文时联系过的一位年轻的女性CEO发邮件给笔者说,“我不支持将女性遭遇职场性骚扰的话题“公开化”。)
女性杂志Cosmopolitan的一项最新调查显示,性骚扰仍然非常普遍:从SurveyMonkey调查网站提供的数据来看(对2235名全职和兼职女性员工进行调查),年龄18-34之间的女性,每三个人中就有一个受到过性骚扰。
餐饮行业42%
零售行业36%
艺术娱乐业31%
科学技术行业31%
法律领域30%
这些行业的女性均反映自己遭遇过性骚扰,其中,餐饮行业最严重。
Cosmopolitan的调查揭示了一个没有美化,知无不言的工作场合:10人之中有8个人表示工作中遭受过语言骚扰。44%的女性反映遭受性骚扰时遇到违背意愿的身体接触。大概有四分之一的人表示收到过猥亵短信和电子邮件。
有观念认为,很多办公室骚扰是好色的老板吃女职员豆腐,但据女性职员讲,骚扰她们的主要是男性同事,占75%,有一半是男性客户,而领导所占比例是35%,另外10%的骚扰者是女领导。(调查数据超过了100%,是因为有些受访者反映自己多次被骚扰。)
纽约的就业和劳动法律师Anne Vladeck说:“也许是一个媚眼、手势,或是电脑上播放的色情内容…现在有太多方式让人们感到不适。”
她现在的客户是LeighCastergine,一名32岁的New York Mets(职业美式棒球队)前票务主管。她在目前的诉讼中称,公司的首席运营官Jeff Wilpon不停地给她穿小鞋,只是因为他不赞成她作为一名单身女人有孩子。他甚至假装在她的手上寻找订婚戒指的痕迹。
Castergine说在她和人事部反应之后,她反而被Wilpon辞退了。
Mets发表了一份声明表示,Castergine的说法“毫无依据”。Wilpon否认这些指控,并且指出,做出此项决定与Castergine的性别、婚姻及子女状况无关。
到底什么是性骚扰?如何定义性骚扰?
Cosmopolitan的调查显示,在餐馆、零售店和律师事务所,不雅言论和短信随处可见,但并不是每个人都知道该如何定义它。许多人仍然认为性骚扰是一种变相的交换,被骚扰方是借助性行为获得升职。
所以当女性面对各式各样的骚扰时——尤其是来自同事而非上级时,她们常常更加困惑。我是不是应该表现地更冷酷一些,以此摆脱这些烦人的情色纠葛?
Cosmo的调查证实了这个困惑:16%的女性在被问及是否在工作中受到性骚扰时回答“不是”,反而在工作中经历露骨的骚扰或者性别歧视的言论时中回答“是”。
“我们接到很多人的热线电话,询问他们所经历的是否是性骚扰。”平等权利倡导者、非营利性民权律师事务所执行董事Norren Farrell说,“然后她们说自己不断地收到评价和约会邀请,并且同事都叫女性员工'贱人'。”
几乎所有的咨询者都正在遭受骚扰。
骚扰的法定涵义为如果言论把你特指为女性,并且言语足够普及和苛刻,这些言论叠加将使工作环境充满恶意。
然而其他的案子相对模糊一些,尤其是专业性的界限正在一点点变得模糊。当两个在相同工作领域的人在推特上互动、偶尔小酌、或者喝个咖啡,其中一人也许认为是工作洽谈,而另一人也许会认为是私人见面。
就以Hannah Waters和Bora Zivkovic,一名27岁的科学作家和一名有影响力的美国科学杂志博客编辑的案子为例。
Waters说2010年他们认识之后,Zivkovic开始帮她推广博文,从此开启了她的职业生涯。但是她告诉朋友,她被Zivkovic那挥之不去的拥抱和写着“我爱你”的推特私信深深困扰着。
2011年,Zivkovic雇佣Waters为美国科学作家。在纽约的科学作家聚会上,Zivkovic送给她一朵从街头小贩那里买来的玫瑰花并“戏称”她为自己的“妾室”,让她感到十分不适。
Waters一开始不敢肯定他们的相处中存在性骚扰,但最终在2013年,她和另外两名作家,Monica Byrne和Kathleen Raven共同发表了一篇博文指控Zivkovic的性骚扰行为。
当Waters谈论到自己和Zivkovic的相处经历时,她说:“我们的关系不是公开、常规和适可而止那种,不是约会。这种相处模式,让我感到非常不舒服,充满了色情的味道,令我焦虑。我想用自己作者的实力开拓我的事业,但我却感到被提升的并不是我的工作能力。
然而,Zivkovic断然否认他对女性有不当行为,并且认为所谓的骚扰事件都是误会,而且并没有越过职业道德的边界。“我们的交际圈很小,我们曾经都是朋友或者说我们曾经都试着成为朋友。”
他说,“我们一起建立了一个新的、更平等的网络科学写作世界。我们在社交场合见面并且一起喝过酒。没有人认为这是工作场合。”
Zivkovic解释说,“妾室”的称呼是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他说,当时他是想为已走进酒吧的妻子买玫瑰。
他在酒吧外面和Waters一起抽烟,卖花的小贩给了他两支,他随即和小贩开了个玩笑(并不是对Waters说)——“什么情况,一支给妻子,一支给妾室吗?”
对于推特上的私信,Zivkovic认为‘love’可以涵盖很多含义,其中包括赞赏和友情。而拥抱,他说在社会上很常见。
这场争论过后,Raven指出了更多让她不适的行为。“在之前的工作中,一名编辑通过脸书给我发过一些信息,内容包括‘你多大了?你和你的丈夫结婚多久了?你的小西装看起来真不错。’
我把这个人拉到一边并对他说: ‘你发送的消息是不合适的,麻烦你不要再发了’他看起来对于我的回应不太满意,而且他并没有停止打探我的个人隐私。这些小事大部分都是女性不予理会的,但是它干扰到了我工作的专注性。”
这就是语言骚扰的经济后果——它让员工身心俱疲,降低了工作效率,并且导致女性脱轨日常工作,甚至影响成功。
“如果你是因为受够了老板的不雅言论而被迫失业,那会影响你的收入和获得晋升的能力。”Farrell说,“人们往往在去留和忍气吞声之间选择了前者。”
当意识到被性骚扰后,那些女性为什么不行动?
Cosmo的调查显示,70%的女性在遭到性骚扰后并没有向上级报告或通过律师起诉。
性骚扰不是犯罪行为(除非它涉及强奸或殴打等行为),但公司需要根据《民权法》第七章承担责任。这项法律规定,不能基于性别对他人进行歧视。可以对雇主提起民事诉讼并要求支付赔偿金。
但是上报这些行径有时会非常复杂。芝加哥就业律师Aaron Maduff说:“有一些骚扰专门挑在没有围观者的地方,这让某些受害者不敢与骚扰者对质。”
工作顾问Debora Bloom就性骚扰提出:虽然性骚扰让人尴尬又害怕,但是大声地说出来才是杜绝它的唯一办法。“为自己发声,同时让对方知道他们的言辞和肢体接触不被接受是非常重要的。”
Bloom说,“我曾听一些女性说,有些男人做出了骚扰行为,却不知道自己所做的以今日的标准看是不合适的。”这一现象确实存在,比如米叔曾在这篇文章《林达:美国真的“性开放”吗?这些不经意的行为可能毁了你!》中,列举了一些你一不小心就会触犯却并不知情的法律。
性骚扰绝不应该成为获取薪酬的代价,也不应是女性为了获得成功而需要忍受的东西。 Haas说,“我们需要加入反对性骚扰的队伍,并且声明‘这是不对的,让我们来改变它。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是最糟糕的做法。”
美国性骚扰史
我相信性骚扰这个概念大家已经不再陌生了,但这个词是谁最早提出来的呢?美国人对职场性骚扰的态度经历了哪些变化?
下面,米叔就带大家以历史的角度走近美国的职场性骚扰。
Anita Hill之前的美国性骚扰应对史
Anita Hill于1991年10月 12日在美国华盛顿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宣誓。
1991年,Anita Hill对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候选人Clarence Thomas的指控(曾被HOB搬上荧幕)可能是美国历史上最有名的性骚扰事件。
Hill称,她在教育部门为后者工作期间,Thomas不断用涉及性行为、兽交以及色情的言辞骚扰她。当美国人仍在讨论哪些行为是工作场合能够接受的,Hill已经发声了,而这距离相关立法通过已有10个年头。
尽管Thomas否认这些指控,但美国最高法院最终立案。而Hill提出控告的决定也立即产生了影响:此案之后,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收到的性骚扰指控增加了一倍,法院处理此类案件的能力也随之增强。
但是,尽管Anita Hill的性骚扰事件吸引了全美国的注意,这个问题本身并没有得到改善。
在美国历史的大部分时间中,女性享有的保护和援助微乎其微,一直默默地忍受着工作上的不公平对待。
▶18世纪初至19世纪末,性压迫已经成为南方女性奴隶习以为常的事,北方的自由帮佣工人也是如此。
▶20世纪初,新制造业和受雇于文员职位的女性承受着男性上级的人身和言语攻击。工会领导层成功地颁布了保护性立法,保护妇女不从事体力劳动,但并没有幸免好色老板的骚扰。
▶到20世纪20年代,事业女性如果不能处理好难以避免的办公室骚扰,往往会被建议干脆辞去工作。
之后几十年,女性的职场地位经历了几次重大的改变。对性骚扰提出控诉的女性发现,人们普遍认为职场性骚扰是轻微和无害的。女性们几乎不在公开场合谈论这些问题。
▶之后在20世纪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期间,随着女性劳动力人口的增加,性骚扰的问题才得到了大众更多的关注。
▶20世纪七十年代中期,终于出现了转折点。妇女解放运动对忽略女性意见的司法制度以及整个社会文化发起了挑战。
反性骚扰运动是反强奸和反殴打活动的自然延伸,是从鼓励自我意识的探讨会议中发展而来。在这些会议中,女性们分享自己的故事,也了解到有那么多女性和她们有相同的遭遇。
1975年,一群康奈尔大学的女性们提出了“性骚扰”一词。Carmita Wood,一名前大学雇员因上司的“强制肢体接触”辞去了工作,并提出了失业救济金申请。
康奈尔大学拒绝了Wood的转会申请,并拒绝发给她福利,理由是她是因“个人原因“辞了职。
Wood联合大学人类事务办公室的积极分子一起组建了一个名为“职场女性联合小组“的组织。
在小组主持的演讲活动中,秘书、收发室文员、电影制作人、工厂工人和女服务生分享了她们的故事,揭露出这个远超大学范围的问题。
她们同时谈及职场男性心理自慰式的言语表达、肢体威胁以及自身需要用性来换取晋升的压力。
这个问题很快就被登报并极速传播,一篇关于“性骚扰“的文章登上了纽约时报八月份的头条。
1976年由红书(Redbook)进行的调查表明,80%的人表示在职场中遇到过性骚扰。
1980年好莱坞就此类问题创作了一部成功的戏剧作品, Nine to Five (朝九晚五),讲述了三名女职员复仇性别歧视的老板的故事,扮演者为:Jane Fonda、Lily Tomlin和Dolly Parton.
也许不出所料,越强的意识带来越大的阻力。
▶20世纪七十年代末至20世纪八十年代初,《时代周刊》报道出耶鲁和哈佛的重大骚扰事件,该杂志还指出, “在1979年和1980年的职场中,多达1800万的美国女性遭受到性骚扰。”
同时指出“反女权主义十字会“的Phyllis Schlafly认为这是女人们”自找的“。在一个负责审查联邦性骚扰准则的参议院委员会上,Schlafly作证说,”纯洁的女人们很少搭讪。“
尽管如此,女权主义律师还是推动了这一问题。Catharine Mackinnon通过命名和区分两种类型的骚扰来帮助发展关键的法律条例,包括给女性制造“充满恶意的工作环境“的性骚扰和”变相交换“类型,也就是用性服务换取就业机会。
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主任Eleanor Holmes Norton在大幅修改职场公平法案以确认性骚扰是对女性权利的侵犯上,起了重大的作用。
到1977年,三桩重大法院案件证明,女性可以根据美国《1964年民权法》第七章控告其雇主骚扰,并通过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要求赔偿。
最高法院在1986年支持了这些早期案件,在美驰银行,根据银行雇员Mechelle Vinson的控诉,她的老板恐吓她在地下室和地窖与前者发生性行为多达50次。
Vinson是非裔美国人,和许多其他早期性骚扰案例的诉讼当事人一样。一些历史学家认为,这些年来种族歧视案件诉讼的成功,鼓励了有色人种的女性们在职场勇敢地追求自己的权利。
▶自1991年(Anita案件)和托马斯听证会以来,这个问题一直在演变。
例如,1988年,最高法院裁定,职场中同性别间的骚扰也是非法的。现在的人们普遍认为,性别和性取向并不决定一个人是否是骚扰的肇事者或受害者。
然而,尽管有法律上的胜利和Anita Hill这样知名的案件带来的影响,性骚扰仍然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问题。
最近发生的事件凸显出,性骚扰在音乐界、硅谷、国家公园服务业和学术界仍很普遍,特别是在科学技术行业内。
但这并不是说反骚扰活动失败了;相反,这表明曾经被容忍的行为现在已经被频繁地曝光出歧视性和危害性,而这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Anita Hill以及她之前的女性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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