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新澳大利亚移民局统计数据显示,自2012年11月重大投资者签证(SIV)推出以来,至今已近5年的时间。截至2017年3月31日,共有1778份签证获批,SIV签证项目为澳大利亚带了来超过90亿澳元的投资。
中国仍然是签证申请的主要来源国,约占签证申请总数的89.3%,其次香港占3.2%。马来西亚虽然紧接其后,但仅占1.2%。
澳大利亚重大投资者签证(SIV)新政:
重大投资者签证(SIV)的新合规投资框架于2015年7月1日开始实施,新政进一步完善了投资管理条例,增强了对于澳大利亚创新型企业及新兴小市值企业的投资要求。
SIV新政要求投资者至少投资500万澳元,投资比例包括以下三部分:
1、初创资本和增长型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比例10%):
§ 至少投资50万澳元
§ 必需通过政府部门 “AusIndustry” 的审核并注册的:
风险投资有限合伙制Venture Capital Limited Partnership (VCLP); 或
早期阶段风险投资有限合伙制 Early Stage Venture CapitalLimited Partnership (ESVCLP);或
澳大利亚基金的基金 Australian Fund of Funds (AFOF)(仅限于符合条件的管理基金)
§ 最少需募集1000万澳元的资金
§ 投资对象是企业市值小于2.5亿澳元的公司
§ 不可进行包括开发和土地拥有权之类的地产或金融、保险、地产建设等被动型投资
§ 最低投资周期为5年 (有可能超过SIV的4年签证期)
2、新兴小市值公司基金(投资比例30%):
§ 至少投资150万澳元
§ 公司市值小于5亿澳元
§ 澳大利亚的上市公司或者未上市公司(比例不超过20%)
§ 最多10%可投资海外市值不超过5亿的上市公司
§ 对于市值增长超过5亿的公司,投资比例最多为30%
§ 自基金创始之日起3个月内,投资必需达到至少20家公司
§ 单个公司的投资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0%
3、均衡基金(投资比例60%):
§ 投资比例最多为60%
§ 持有现金不得超过投资额的20%
§ 投资对象可包括股票、企业债券和商业地产等多种资产
§ 其中,地产投资中住宅物业比例不得超过投资额的10%
§ 相关金融衍生品的使用仅可用作风险管理的用途
初创资本和增长型私募股权基金(10% 风险投资):该部分基金的投资对象为未上市的私营企业,投资风险相对较高。从投资人的角度出发,投资安全是对该基金投资时主要考量的因素。
SIV合规的风险和私募股权投资可以向不同发展阶段的公司进行投资,各阶段投资的目标公司特征各不相同(如下图所示)。
此类基金的处理对管理人的专业经验要求较高,投资者在选择该基金时需对基金管理人的合规资质、投资历史、风险管控机制等进行详尽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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