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大温地区楼市持续火爆,房屋买卖活动频繁,加拿大税务局加强了对大温地产买卖逃税的审查工作。
严打地产交易逃税
从2015年4月至2017年3月,加拿大税务局核查了2.1万多宗房地产交易的个案,结果发现没有申报的房地产买卖,涉及金额超过了3.2亿元。
目前,税局已经向不法逃税行为处以了总额达1700万元的罚款,最高的单笔罚金达到了250万元。
根据税局规定,民众在报税时故意虚报、隐瞒税项的,一旦被查实,除了补交应缴的税额外,还会被罚以应缴税金额50%的罚金。
出售自住房必须申报
从2016年1月1日起,出售房屋的纳税人必须要向税局申报自住房才能享受增值税豁免 。
如果没有申报,后果非常严重。
当年没有申报的话,税局允许过后补报,但面临超过申报限期之后每月100元、最高8000元的罚款。
如果一直没有申报,税局保留将来查税审计的权利 ,而且没有时间上限。无论5年、10年,一经查处,都严加处罚,一点也不手软。
这个审计上的新规定,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税局今后将会对更多的业主进行审计和重新评估,甚至否定之前已经评估通过的自住房增值税豁免。
改变房屋用途
加拿大税法规定,如果将唯一自住房转作出租或用于商业经营,或者反过来将出租房或商业经营房用于自住,该房屋在改变用途时即被认定为以市场价格出售给自己。
尽管该房屋并没有真正在市场出售,由于房屋用途改变而被税法认定为出售了。
如果当时市场价格高过房屋的成本价格,产生的应税利润是必须归属到纳税人当年的个人收入进行税务申报的。
也就是说,把自住的房子租出去,再把房子收回来自住,就相当于房子在市场上卖了又买,是税务意义上的房屋买卖,是要交税的。
需要注意的是,一个家庭在同一年内只能指定一间房子作为主要居所,即使夫妻名下各有一套住宅类房子,也只能指定其中的一套作为主要住宅。
这就意味着,一年内一个家庭不可能有两套自住房出售。
非自住房买卖缴纳资产增值税的具体算法是:房产出售价格-房产购入价格-各种费用(律师费、土地转让费、地产经纪费等)=房产增值价格。房产增值价格的一半需要交税,这样算下来,所缴的增值税大概为增值价格的25%。
联邦税务部长勒布蒂耶(Diane Lebouthillier)强调,当局对逃税行为一直都采取零容忍政策,一旦发现有人进行任何欺诈活动,政府将会予以严厉惩处。
税收无小事,报税时千万不能掉以轻心,发现申报时有遗漏的,现在赶紧补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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