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兆龙移民
在目前的美国EB-5投资移民市场里,对EB-5资金进行抵押担保的方式主要有五种:
1. 第一顺位,现有资产抵押
第一顺位现有资产抵押,是项目方用足额现有资产进行抵押担保。在这种情况之下,不管项目完成情况如何、项目方的意愿如何,该项目的现有价值都将优先归还EB-5投资人,从而最大程度地保障EB-5投资人的权利。
2. 第一顺位,建成后资产抵押
第一顺位建成后资产抵押,是指项目方没有足额现有资产进行担保,就使用项目完成后的资产进行担保。这种方式的风险在于,EB-5投资人的资金能否归还,取决于项目的好坏及完成情况。
3. 第二顺位抵押(可能是建成后的资产)
第二顺位抵押,基本上也是使用项目完成后的资产进行抵押,但是EB-5投资人一般不会拥有第一顺位的种种权利。
4. 项目公司股权抵押
项目公司股权抵押,即是项目公司用自己的股权抵押给EB-5投资人。相比直接用资产进行抵押,这种担保方式可能会有更多的变数。
5. 仅本票(即无抵押)
本票、无抵押,选择这种抵押方式,投资人想要安全收回资金,只能依赖项目方的品德,没有硬性担保来确保能够按期回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