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落死亡陷阱!出国旅游帮"朋友"带红酒竟被判死刑!

2017年06月25日 加拿大蒙特利尔蒙城汇网



对于在加拿大的华人来说,回国时帮亲朋好友带点东西已经是常事儿了。


有些朋友可能还会接"有偿代购"的活儿,帮别人人肉背回物品,赚取一点佣金。


可就是这种"人肉快递",往往暗藏着你想不到的危险。


据香港媒体报道,今年6月初为了每人8000港元的酬金和所谓免费的"环球游",3名香港90后被骗携带大量毒品


他们以为是受雇从巴西帮忙运木雕,但是这些木雕的行李箱暗格中却藏有毒品。


"有偿代购"广告:


3名90后在泰国入关时,被警方当场抓获搜出超过12公斤可卡因,可能被判死刑。


这件事发生后,震惊了整个香港。


他们的家属已经分别寻求香港政府的帮助,并赶去泰国方面求情。


家属表示自家孩子是收到了欺骗和利用,对于行李箱里是毒品毫不知情。


虽然如此,泰国警方仍然以走私及持有毒品等罪名逮捕了这3名青年。


3人分别为19岁的方姓男子、23岁的董姓女子和24岁的邱姓男子。


三名青年:


上周五董姓女子人在巴西期间,还上传了好几张旅游照片。她还在facebook贴文号召好友一起来做,称行为安全合法。


然而只过了两天,她和两名同伴就在泰国机场被警方抓捕了。他们的行李箱中共藏有价值5000万泰铢(1100万港元)的毒品可卡因



泰国警方表示,此案中的董姓女子是否无辜仍待调查。但是与其同行的另外两人已经有多次出入境纪录,因此警方怀疑另两人早有前科。


上周六,泰国警方毒品调查局和海关接到了情报称有人会从巴西运送毒品、经过泰国。


警方随即带着缉毒犬在曼谷国际机场等候。3人取了行李之后,就被警方截获。



董姓女子坚决否认自己携带了毒品。她表示自己的行李全程托运,根本不知道暗格中藏了毒品。


而其他两人也称自己完全不知道毒品这回事儿。他们说只是受雇于一位叫"明姐"的香港女子。


"明姐"让他们从巴西带"木雕"到泰国,给予每人8000港元的报酬。原定是让她们把货物带到曼谷市中心的一家酒店。


本案中被捕的两名女子在网上非常高调,董姓女子经常炫耀四出旅行的照片。



在她的账户下有不少人以羡慕的语气留言︰"成天出去旅游!"


董姓女子所晒照片


有人爆料称,董姓女子曾告诉他自己已经通过"人肉快递"赚了200多万。。。


董姓女子所晒照片


根据董姓女子的社交媒体资料,她确实曾多次在网上招人,明码实价。



入境处发言人表示接到3名当事人家属求助后,已通过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及中国驻泰国大使馆了解情况。


立法会议员也接到了其中两名家属的求助,他表示当下最重要的是确保3人的平安,并希望能安排家属到当地探望,了解事主的处境及意愿。



这种事儿加拿大也有,类似的事情几乎每天都在上演。


早前一位华人从中国回加拿大时,帮助在某论坛上认识的网友带一包“小孩衣物和个人用品”回加拿大。


他拿到包裹时却发现整个行李袋都被针线缝死了。但由于对方强调是"个人用品",出于尊重隐私他也就没多问,没有拆开查看。


结果在海关检查时他彻底懵逼了:行李中掉出20多条香烟+4公斤腊肉制品。。。


这可以算作走私了,几乎全是违禁品。他的手机、笔记本电脑全部被扣留,等待他的是长达十几小时的审讯。


接近72个小时都没有睡觉,也吃不好。他完全不知该如何证明自己的清白,委托他带东西的人也迟迟不露面。



有时候被说是帮陌生人带东西了,就算是帮亲戚朋友带,也可能踩中雷区。


之前有一名网友从中国回澳洲,受到姨妈拜托带了一个小包裹给表姐。结果入关时被查出包裹里是几个黄金饰品(手链、项链)。


事前并没有申报,他在海关解释了一个多小时,才被放行。



去年,还有2个中国人受朋友委托带两箱红酒回中国。朋友给了3200块人民币的辛苦费,双方都很满意。


然而就在他们入关时,海关边检人员当场查出红酒中含有毒品:液体可卡因



两人被浦东机场海关缉私分局立刻逮捕并立案调查。


这两人也是从巴西出发,在托运行李被开箱查验时,发现内有32瓶不同品牌的红酒。


经过鉴定,酒瓶内的液体含可卡因成分,重达28.2千克。



涉案者吴某表示,她是回国前一天受朋友林某所托将2个存有红酒的行李箱携带入境的。


她说知道这里面是毒品之后,感觉遭到了晴天霹雳。她本是想通过有偿带货弥补旅途费用,没想到却沦为毒贩的工具。



2015年,还有5名中国留学生去澳大利亚时被查出携带毒品"冰毒",被判处4-9年不等:



前途毁了,人也毁了。。。


要想避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走私",要提前查阅海关条例、如实申报物品价值和数量。


别人委托带的东西,一定要打开看,能带就带不能带就不要带!


不要迷迷糊糊带,责任很重。轻者被没收、罚款,不仅耽误时间还留下不良记录。严重的比如上面几个带毒品的案例,甚至可能受到死刑的惩罚,完全得不偿失。


本文转载自:加拿大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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