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本 | 澳洲同性婚姻合法化投票结果出炉,61.6%赞成票通过。有人欢喜有人忧

2017年11月15日 澳洲壹本杂志



据报道,11月15日,澳洲统计局(ABS)局长David Kalisch宣布“澳洲婚姻法邮寄调查(Australian Marriage Law Postal Survey)”投票结果,澳洲同性婚姻合法化获得全民投票通过。4个月来的“赞成”-“反对”阵营宣传大战也正式落幕。



本次调查有超过127万澳人参加,占全体人口的79.6%。其中,“赞成”票占61.6%,“否决”票占38.4%,另有0.2%选票没有表态。赞成修订法律、允许同性婚姻的投票在各州和领地均占上风,但在首都领地占比最高。



根据调查结果,澳洲《婚姻法》(Marriage Act)将作出修订,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



总理谭保(Malcolm Turnbull)承诺将在圣诞节前完成法律修订。他在统计局宣布结果后立即表示:“现在,轮到澳洲议会去继续这个事情、继续这个任务。”


下面谈一下婚姻法案获得通过后可能会产生的影响。笔者首先不反对不歧视同性取向人群,男男关系,女女关系,甚至跟动物机器人啥的过一辈子没羞没臊的幸福生活都无所谓,爱怎么玩怎么玩,自己开心不影响其他人就好,这是人家自由,你管不着。但现在这问题上升到法律通过社会认可层面了,就不是这么简单的个人自由可以说的通的了。



先举个例子,既然法案通过了,那同性婚姻的婚礼在哪办,想自己找地儿吆喝一群志同道合人士闷头办这段可以不用看,要说在教堂办?不行,大部分主流宗教教义是反对同性婚姻的,再说还有38.4%的人不同意同性婚姻呢,这部分人里面肯定有什么面包师,花匠,宴会乐手职业的从业者,那么人家根据自己意愿不接这单子,是不是就构成歧视同性婚姻犯罪了呢?据澳洲新闻报道,目前政府议院正在研究这个法案,现在分成两派,温和派议员Dean Smith认为仅允许教堂拒绝为同性伴侣证婚。保守派议员James Paterson允许所有出于宗教或伦理理由反对同婚的人士拒绝参与同性婚姻程序。笔者比较倾向第二个方案,最起码互相尊重,互不强迫。



然后再来谈谈法案通过后孩子教育问题。首先,笔者认为从小就有同性取向的孩子是特殊案例,不是大多数,对于这类人群社会应该接受,但不能推崇。新婚姻法一推出,老师们上课时候是不是就得教学生,婚姻关系里异性和同性都是正常的,不用刻意控制?小孩子啥都不懂,课堂上社会中耳濡目染,本来是个直的给弄弯了,这结果抛去好坏不说,就问你家长能不能接受。记得几个月前南澳一个学校提出学生可以根据自己性取向选择校服,选择进入男卫生间还是女卫生间。假如有一天,你孩子回家对你说,"爸爸/妈妈,我哥们David今天穿的校服裙子真是帅爆了,明天给我订一套,我也要穿!还有坐我后面的Mike今天去了趟女厕,明天我也要进去参观下!"想必大部分家长如果面对这样的情况会超级郁闷。


最后,在同性婚姻法案通过,人民欢呼雀跃的同时,面对由此可能衍生的各类问题及诸多不便,还有很多需要思考。笔者头脑可能简单,目光也许短浅,但还是那句话,不管啥事,自己玩自己的,爱干啥干啥,不影响其他人,互相尊重,互不强迫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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