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合同要求全额付款,买方律师也必须扣留GST。 新物业买家将在六个月内成为ATO的税收收入者,旨意在解决30亿澳元的GST漏洞。
新政策是为了,能够防止房地产开发商在支付GST之前,宣布“清算”,而无法交付GST的一种措施。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公司的生产运作停止,所有资产,在短期内出售,变回现金,按先后次序偿还未付的债项,之后按法律程序,宣布公司解散的一连串过程。
对于买家来说,这些变化将给交房过程进一步增加不必要的压力,只会使ATO受益。
权威人士表示: “我们不应该增加繁文缛节,而应该设法减少消费者在购买物业时面临的繁琐过程。”
2017年度财政预算案将于明年7月1号生效。 “这也意味着,在交易发生前至少14天,开发商必须通知买方他们要求扣留的金额。
而且,如果他们没有在截止日期前告知买家,ATO曾经表示开发商将面临处罚。
澳大利亚税务局(ATO)的该举动 ——物业购买者将扣留购买价格的1/11转交给ATO,引起业界很大不满和批评。
专业人士表示,这个措施其实并不会影响到买家,只是多了GST从买家律师交给ATO的步骤,所以只是最多麻烦律师一下。买家们无需恐慌!
这即将“在法律界掀起一阵风风雨雨”,希望最终可以试图精简交房进程,“不会使事情进一步复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