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中国公民通过配偶团聚的方式,获得永久居民身份,一直没有入籍,后来换了一次枫叶卡,很顺利,但第二次换枫叶卡时,移民部寄邮件通知他补交一些文件,但他声称没有收到,直到枫叶卡过期都一年了,才想到要去问,结果……
他被注销了永久居民。
持有枫叶卡,代表你就是加拿大永久居民,如果你不愿入籍成为公民,又想保留永久居民身份,就必须每五年换发一次枫叶卡。
如果你的枫叶卡有问题,会跟你联络的,就是移民部。如果你在枫叶卡上面的续签或方方面面有疑虑的话,你要主动或被动联络的对象就是移民部。对于移民部的任何邮件,更千万不能疏忽。
据联邦法院公布的消息,中国公民A.Y在2005年,通过配偶团聚的方式,获得永久居民身份。在2010年,他续了一次枫叶卡,新卡的有效期到2016年1月。
在2015年10月13日,A.Y第二次向联邦移民部递交了续卡申请。他填了一张申请表,还附上了护照上有盖章的页面的复印件。申请表上的联系方式,留的是A.Y女儿的邮件。
来自移民部的资料显示,他们在收到A.Y申请表后两日(2015年10月17日),通过寄给他女儿的邮件,通知他补交材料,包括护照所有页面的复印件,以及其他的一些文件。邮件还特别注明,如果申请人不能在180天内补齐材料,就视为放弃申请。
但不知为什么,A.Y一直没有收到移民部的邮件。直到2017年2月(即上一个枫叶卡过期一年之后),他才去向移民部询问。
移民部查了一下,回复A.Y说,由于他没有及时回复移民部发来的邮件,所以当作放弃申请处理。
A.Y不服,向联邦法院提出司法复核(judicialreview),法官指出,这场官司的重点是移民部的官员在处理A.Y申请的时候,是否有违公正。但移民部的信息清楚显示,他们确实给A.Y发过补齐材料的信,也没有弄错地址。
信息还显示,A.Y由于要在2015年11月底出境,所以曾申请“加急处理”。然而,A.Y在法庭书面陈词(affidavit)中没有披露这一点。
既然A.Y申请“加急处理”,说明他很在意续卡的事情,这令法官相信他应该会时常检查女儿的邮箱,而且他女儿的邮箱在申请期内工作正常。
可事实上,他是在2017年2月才向移民部查询,那已是他枫叶卡过期一年以后了。
基于这些判断,法官驳回A.Y司法复核的请求。不过也建议移民部,应该在收件人没有及时回复的时候,想方设法与申请人再三确认,确保不会有任何错漏或误会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