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
发
曼尼托巴省年底放大招!
企业家移民项目突发巨变!
2017年11月15日, 加拿大最热门移民项目之一的曼尼托巴省提名项目突然变政!曼省EOI已经关闭,新政将取代现有政策于2018年第一个季度开始生效。新政将取消10万加币投资定金,采取工签形式。
但曼省仍是加拿大最具竞争力的的投资移民地之一,拥有绝佳的地理位置、丰富的资源及巨大的商业发展潜力。
重要变化
本次变革将原有的先移民后投资更改为先投资后移民。看似简单前后调换带来的影响却举足轻重。
通俗来说就是申请人需要先申请加拿大工作签证,登陆加拿大后开始投资。投资项目与经营情况须经省府审查通过后才能获得省的提名邀请。
这一新政意味着曼省先移民后投资的宽松政策成为历史。曼省之前的低要求开放性投资并未使优质投资者和资金如期进入曼省,移民政策未给曼省带来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相对年轻申请者来说,提前拿到工作签证,子女便可提前享受教育医疗等相关配套服务,未尝不是好事。
申请人家庭净资产要求由原来的35万加元提高至50万加元;
省会地区投资额至少25万加元,非省会地区投资至少15万加元等。
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提升全球性通货膨胀并不会对投资移民带来实质性影响。
同时新政提高了对企业家投资移民的语言水平要求,以及申请人的英语或法语水平必须达到CLB/NCLC 5级或以上。
新政还要求投资移民的企业家申请人必须拥有高中以上学历。
随着申请人整体语言水平的提高和移民群体的更迭,学历和语言并非严重问题,投资移民的人群已逐渐由60、70后向80后过渡。
1、经商管理经验在过去五年中,至少有三年的管理经验(高管或企业主),其中企业主将获得更高分数(占股33%以上);
2、雅思分数相当于CLB 5以上;
3、高中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25 — 49 岁;
5、家庭净资产50万加币以上;
6、首府温尼伯格投资25万加币以上,其他地区投资15万加币以上;
7、创业期间必须至少建立一个就业机会(和申请人没有关系的公民或永久居民);
8、EOI递交前的1年内必须完成1次商务考察;
9、审批通过后需签署协议,并持工作签证在曼省按照协议完成投资(具体创业时长还未定,可能是6-12个月),然后可申请通过省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