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亚裔遭到歧视这个问题上,在美华人得在摸索中前进。
来源:世界华人周刊(wcweekly)
美国各大主流媒体日前报道了一则新闻,引起了在美华人的疯狂转发:美国司法部正式调查哈佛大学在录取时涉嫌种族歧视亚裔。
说白了,就是哈佛大学打着“平权法案”照顾少数族裔的幌子,在大学招生过程中严重偏袒非裔和西语裔,让众多聪明又勤奋的亚裔学生不得不达到更严格的标准才能被哈佛大学录取。
其实,不只哈佛大学,像普林斯顿、斯坦福这样的顶尖名校,也长年存在着在录取时苛择亚裔申请人,严格控制亚裔录取比例的现象。
调查的启动是在美亚裔长年斗争的结果,更是一个历史性事件。因为在过去,这事归美国教育部管,但他们在2015年就把这项对哈佛的投诉给否决了。于是,司法部下属的民权司才不得不介入调查,以平亚裔长期以来的不满。所以,这个问题就从教育问题上升到了人权问题,而且是基于种族歧视的对特定群体的人权侵犯。让这个世界著名学府陷入了公关危机。
不止是亚裔,白人也认为“平权法案”损害了他们的利益。学术能力最优秀的亚裔成了这场教育资源搏弈的最大受害者,其次是白人。黑人和西语裔是受益群体。
图中抗议者手持的标语板上写着:“支持公平高校入学”“废除种族配额制”“平等的教育机会”。
“平权法案”是上世纪60年代“平权运动”的斗争果实,旨在争取弱势群体利益,减少社会阶级的分化。这和中国政府照顾老少边穷地区的考生,降低他们的录取分数线初衷类似。一个弱势群体里,总得有先跳出龙门的人,才有可能先富带动后富,最终达到群体整体素质的提高。如果他们认定永远也没有机会翻身,那么绝望的爆发将会给社会制造更多的负担和潜在治安威胁。
那么在“平权法案”实施后的半个多世纪里,那些被该政策照顾到的学生,他们的努力和成绩真的得到美国社会的普遍认可了吗?其实并没有,因为经由平权法案照顾进来的学生,和那些达到更高标准进来的学生,学术能力差异很大。那些学术能力弱的学生面临着更大的学业压力和轻视。
我在美国读书时,上课经常得做小组作业,有时自发成组,有时老师分配。如果是自发成组,白人学生通常不会选择与非裔同学一组。若是老师分配,也难免把性格不合的同学放在一组,那后面的故事就多了。老师有时是根据种族多元化分配小组,有时是根据职业倾向测试,有时是根据姓氏首字母,标准不一。
当老师把分组结果告诉大家后,有的白人同学会私下里和老师打招呼,要求换组,离开黑人同学多的组。这些白人同学认为,在这样的组,大部分工作就得自己做了,其他组员却跟着沾光。
这个现象,美国学者Mark A Chesler和Alford A Young Jr在他们的学术著作《教员的身份和多元化的挑战》(Faculty Identities and the Challenge of Diversity)中就开诚布公地讨论过:“一旦进入大学,不同群体间的友谊和互动往往很有限。”“这主要围绕在小组作业问题上。组员们往往对非裔学生期望较低。这种低期望不只来自少数族裔学生,也来自非少数族裔学生。大家都想和强队友一组,特别是当小组作业成绩占很高百分比的时候。”
书中还提到,这种对某个群体的刻板印象主要是对非裔同学智力的怀疑。有些老师本来想安排不同族裔的同学在一组,以减少这种基于种族的刻板印象,但反而使这种对非裔学生的刻板印象和组员间的矛盾加重了。可是,由于校园内多元化和政治正确文化的影响,一些白人学生不愿公开表达对非裔组员的不满,以减少不必要的冲突。
笔者在美国读书时经历了一起真实的小组作业冲突:犹太妹和黑人妹线上对骂,我的中国同学收拾烂摊做完大部分小组作业。
那堂课是关于财务报表的,大家在谷歌共享文档上建了Excel文件,在线上一起编辑。课才没上几节,犹太同学就和非裔同学在小组群邮件里骂战了。据中国同学的转述,骂战邮件的内容基本上是,犹太同学抱怨黑人同学把大家的共享文件里已经完成的部分弄得乱七八糟,黑人同学则骂犹太同学“Bitch”,从来不回她的邮件。就这样邮件来回几十封,最后二人谁也不想做小组作业,全由我的中国同学完成。课程结束后,该犹太同学四处抱怨这名黑人女生在小组作业中的表现,虽然从来不和种族问题扯到一块,但是这种事情往往会更加重白人对非裔学生的偏见。
现实中,也有学术能力优异的非裔同学,这里不能一杆子打死。但若从整体上考量,非裔学生在大学中的表现更有待提高。
亚裔组织最高法院门口抗议种族歧视
机会公平和结果公平的较量
支持大学录取“平权法案”的人士认为,“平权法案”是建立在结果公平的理论之上的。如果让大家都自生自灭,那么美国各族裔的发展不平衡造成的阶级分化将更加严重,一些弱势族裔由于社会资源的缺乏,年轻人要想飞出鸡窝当凤凰需要付出比别人更大的努力,平权法案是对他们的政策性补偿,好让真正有才能的年轻人有接受教育的机会。
而反对“平权法案”的人则认为机会公平比结果公平更加正义。只有在同等录取标准下的唯才是举,才能保证那些真正有竞争力的申请人得到应得的教育资源。
现在在美国反对“平权法案”的华人中间力量,正是那些孩子处在即将或已经上大学年龄的家长。有些家长出国前在国内也经历过按阶级出身决定能否上大学的黑暗时期。所以他们对“平权法案”这种也按出身招生的政策深恶痛绝。他们为了下一代不能再沉默了。
一位长年为华人维权事业斗争的华人家长说,自己的女儿因为爸爸是白人,又有白人姓氏,在申请大学时填“白人”就顺利被大学录取。而她一位朋友的女儿,虽然有同样的条件,因为是纯华人,填了“亚裔”而没有被同一所大学录取。笔者在美国认识的一位韩裔美国人的混血儿子品学兼优,无论是GPA还是课外文体活动都无可挑剔,但也因为担心在申请大学时填“亚裔”被拒绝,而选填了“白人”。还好最后被圣母大学录取。如果这种情况长期下去,亚裔被剥夺的不只是公平的受教育权,也会逐渐失去身份认同,只能通过与其他种族通婚才能保证下一代的利益,最终可能被融血同化。
所以,表面上“平权法案”有结果公平这一理论支持,但在现实操作中,是以牺牲亚裔和白人的利益为代价的。而且,“平权法案”也并不能达到最初设想的结果公平,因为大多数非裔和西语裔学生在法案实施后的半个多世纪中,即使进了大学也难毕业。这不但挤占了亚裔和白人学生的名额,最终还造成了名额的浪费。
据Inside Higher Ed网站报道,根据今年4月份美国国家学生信息交换中心(National Student Clearinghouse Research Center)的最新调查报告,白人和亚裔学生完成大学学业的比例比西语裔和非裔学生高出20%个百分点。
白人和亚裔学生完成学业的比例分别是62%和63.2%,而西语裔和非裔学生的毕业率分别是45.8%和38%。
更何况,那些完成大学学业的“平权法案”受益者,也会被认为是一路水下来的,即使有学历也不一定能得到大家的真正尊重和认可。俗话说“德不配位,必有灾殃”,因此早就不满的亚裔和白人开始清算“平权法案”了。
至于毕业后找工作,非裔和西语裔由于学历的含金量不被认可,同样的学历,雇主也不会倾向于录用他们,除非这个企业也是个“多元化”公司,或是拿了奥巴马推行种族配额政策的资金,否则哪个雇主不想雇佣能为企业带来利润的员工呢?
因此,在现实面前,那些用结果公平来为“平权法案”辩护的人是看不到他们想要看到的结果的。脱离了种族差异这个现实空谈理论的“平权法案”只能沦为纸上谈兵,在实施中早晚会出问题。
犹太人的斗争经验
有人说,犹太人由于学术能力强悍,也曾经历过高校录取中的种族歧视。但现如今,犹太人在顶尖大学的录取比例已经远远高于其人口百分比。
一份2014年的研究报告显示,欧裔美国人人口为68%,在哈佛大学只占有20%的学生。
2014年的研究报告
犹太人在美国总人口中只占约1.8%,哈佛大学却给了他们25%的录取比例。
这是因为,犹太人在美国的近百年中,已经占领了各大顶尖名校的董事会、管理层和教职,对录取谁有决定权。而且犹太裔校友和他们的家长对大学慷慨捐赠,自然比那些毕业后不捐钱的亚裔学生更受录取委员会的欢迎。
况且,犹太人控制着美国的金融体系,主流媒体,电影电视,华盛顿的政客们也要看他们的脸色。他们可以轻易打压其他族裔不满的声音,制造他们想要的舆论。
我们的税应该往哪里交?
在美国交给非营利组织的捐款可以抵消一部分收入所得税。每年报税的时候,纳税人拿着非营利组织开出的捐款证明,通常是一封感谢信,上面有捐款的数额,目的和时间,和其他报税需要的表格一起寄给IRS(美国税务局) ,就可以按捐款的数额抵消一部分收入所得税。
相比正常给政府纳税,给非营利组织捐款的好处是,纳税人可以决定将自己的钱用在什么地方。比如某纳税人就想把一笔钱用在贫困亚裔学生的奖学金方面,那么他就可以给亚裔组织或者某大学(美国的大学也属于非营利组织)设立一个奖学金。这个捐款数额就可以抵消他的一部分收入所得税。如果他正常向政府纳税,那么他对这笔钱去处的决定权很有限。
犹太人的精明之处在于,他们不像亚裔父母将钱直接用在自己子女的学费上,而是考虑犹太裔整体的利益。他们大量为犹太裔学生的教育捐款,在美国各高校设立给犹太裔学生的奖学金,有利于犹太裔的学术项目研究基金,这些钱虽说直接或间接利益犹太裔,但怎么说也算是给学校的捐款,也算是对学校建设的积极贡献。一个大学每年收到的捐款数,是影响该大学综合排名的重要参考项。哈佛大学捐款排名常年领先,和它犹太裔校友的众多不无关系。
相比之下,一些中国的家长发财后就给孩子买豪车,买洋房,甚至游艇和飞机,就是不捐钱给大学。
同样是为孩子花钱,把这钱给大学过一下,效果就事半功倍了。但是我们也不能就顺了人家的游戏规则。毕竟,捐款这种行为很容易被用作变相贿赂。
斗争的道路是曲折的,其他族裔走过的路虽然值得我们借鉴,但不能全套照搬。在废除平权法案这个问题上,在美华人得在摸索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