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天气越来越暖和
又到了可以下海捞海鲜的季节啦~!
大龙虾、大鲍鱼!
光想想就让人流口水~!
不过说到捞海鲜…
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就是▼
海鲜虽好吃…
捕捞有限制…
这不,又有人因为非法捕捞、出售新西兰龙虾,被罚了…
昨天,Gisborne两名男子由于非法捕捞、出售小龙虾,违反渔业法,被处以1万纽币罚款,二人用来捕捞、运输龙虾的器械和车辆也被没收。
Aaron Andrew McKay今年39岁,法庭文件显示,他存在两次违法行为——一次是非法出售35只龙虾,另一次则是非法持有龙虾准备出售。
上周,他在法庭上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被判处6000纽币的罚金。
另一名男子、66岁的Sunia Ha’unga是一所汤加教堂的负责人,法庭认定其过量捕捞、持有龙虾,并且以此获利。按照渔业法规定,每天私人捕捞龙虾的限制为6只。
在承认了两项罪名后,他被处4500纽币罚金。
此外,二人用来捕捞、运输龙虾的器械和车辆也被检方没收,McKay被要求支付3000纽币才能取回自己的车。
对于这起案件,初级产业部发言人Adam Plumstead称,两名男子的行为非常令人失望。
“McKay今年一月份就在陶朗加非法出售小龙虾,他主要通过发短信联系买主,出售自己非法捕获的35只龙虾。”他说,初级产业部调查人员得知线索后,在当地渔业官员的协助下,将正在兜售龙虾的McKay抓获。
Ha’unga则将130只龙虾打包(相当于法定日捕捞量上限的21倍),混到5箱橙子里,运到奥克兰的亲戚家中。
其实,
因为过度捕捞而被罚款,
他们不是第一个…
2015年5月底,一名奥克兰华裔女子因非法捕捞超量贝类被控出庭受审。
据悉,当执法人员接报后赶抵现场进行检查时,这位华裔女子搜集了1162枚鸟蛤和183枚海螺。在该名女子的车上,执法人员还发现了960枚生蚝……
但是根据MPI规定,在奥克兰,每天合法的鸟蛤捕捞数量为50枚,牡蛎、海螺和其他特定贝类种类,每天捕捞量加起来不能超过50枚。
最终经法庭审判,这位华裔女子价值12.8万纽币的奥迪Q7被没收。
那么
新西兰捕海鲜的数量限制你了解吗?
其实,不同地区对不同种类有不同限额,以奥克兰区域为例——
有鳍鱼类
以下各种有鳍鱼类每日最高合计渔获量限额为20条(其中,Bluenose不能超过5条)。
水生游有壳动物
当水生有壳动物无法自由地返回水中时,比如说已经被捕捞到渔网里、螃蟹笼里,即使它还在海水里泡着,就算被捕获了。
根据MPI规定,在捕捞过程中的任何时候,持有量都不能超过每日渔获量限额。
龙虾
每人每天限6只。而且尺寸需要达标——
雄性龙虾尾部第二节宽度达54毫米;
雌性达到60毫米;
如果你判断不了性别,则请按照60毫米标准判断。
此外,如果龙虾在下蛋或者壳是软的情况下,不要捕捞。
不同地区因为生态状态不同
捕捞限制也有不同
大家可以长按以上二维码
去MPI官网查看相关规定
(他们非常贴心地准备了中文版哦~)
捕捞虽有趣
但也有限制
大家互相提醒注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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