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旅游产子等同造假?!签证将会被拒绝,最严重将被判5年禁止入境

2017年11月23日 加中国际集团


据加拿大《明报》报道,针对中国双非婴(父母双方无一人拥有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的父母申请婴儿护照时,父母被质疑赴加拿大的签证造假一事,加拿大联邦移民部日前指出,任何人都应在申请签证时诚实说明来加的目的,如果怀孕妇女在申请时说谎,则其签证申请将会被拒绝,最严重将被禁入境,时间长达5年。


移民部长赫森(Ahmed Hussen)日前重申,自由党政府虽然无修改《入籍法》(Citizenship Act)的计划,但不会容忍钻制度漏洞的行为。

移民部的回复与从前只强调《入籍法》不会改变已有不同,明显态度较为强硬,特别强调怀孕妇女不能在赴加拿大的目的上造假,否则会视同申请造假(misrepresentation),且会被禁入境长达5年。

《明报》日前报道一名月子中心的业者带了中国父母去列治文护照办公室申请护照,护照官员一看这对父母都是来自中国,且都是拿旅游签证,口气不耐烦的说,“怎么可能拿旅游签证,但实际是来生孩子”,官员虽然同意给婴儿发出护照,但告诉他们会向移民部报告“怀疑他们在申请旅游签证说谎”,并表示移民部有可能在他们移民签证档案上留下注记。

针对护照官员有无权利质疑这对中国父母的签证造假问题,移民部发言人圣约翰(Faith St. John)指出,根据护照申请规定,所有儿童护照申请时提交有关的父母身份证件,均需要经过确认,以及进行保安检查,确认父母身份及国籍并无造假。

她强调,任何人在申请短期在加拿大居留时,均应该诚实说明来加拿大的目的,如果对移民部提供假的讯息或是假的,就视同移民造假,将有严重后果。

如果有人,包括怀孕妇女在申请来加拿大时,提供假的信息或文件,则移民部将会拒绝其申请,该怀孕妇女有可能面临5年被禁入境的后果。


圣约翰表示,任何到加拿大的旅客均必须符合《移民及难民法》(IRPA)的规定,包括怀孕的妇女,必须符合所有临时居民的要求,才能够给予签证。“每个人的签证申请均会依个别情况审理,而移民官员均是受过高度专业训练,熟知法律的官员,移民官将会从各种因素判断申请签证人是否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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