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EB-1A杰出人才解析

2017年11月17日 BD家族办公室涉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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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美国移民类别里面,EB-1A杰出人才类绿卡因为不需要雇主支持,不需要长时间排期而成为最快速拿到绿卡的途径,从开始递交申请到最后拿到绿卡最快只用三个月时间。很多人认为杰出人才移民条件非常苛刻,通常是奥运冠军或诺贝尔奖获得者才有资格申请,这是认识存在误区,下面我们将揭开EB-1A的神秘面纱。

什么是EB-1A?

“杰出人才”(EB-1A)主要指的是那些在商业、科学、艺术、教育、或体育五大领域中具有特殊才能,取得很高成就,并享有国家级或国际性声誉,有区域性影响力;而且其成果和贡献在该领域得到广泛认可的杰出专业人才。


这些人应被认为是该领域中少数的顶尖人物之一,并且申请人在获得杰出人才绿卡后,将在美国继续从事其领域内的工作,而其工作会对美国社会的相关发展,提供实质性贡献。


EB-1A是进入美国一个非常理想的途径之一,当申请人以“杰出人才”的身份移民美国,比其他种类的移民更具备欢迎度,移民局和领事馆处理速度也相对于其他移民类别要快速。


“杰出人才”申请美国绿卡比起其他类型的移民拥有许多优势:周期短,费用低,不用找雇主,不用办理劳工证,没有年龄和学历限制,也无须懂英文,全家(包括本人、配偶和21周岁以下子女)均可以一次性获得永久绿卡,没有任何监管条件。

EB-1A的申请条件

EB-1A “十选三”要求

首先,EB-1A申请人必须满足下述条件中的至少三项:

1. 获得过全国性或国际性奖项;

2. 有专业协会会员资格;

3. 专业刊物或主流媒体报导过该外籍人士及其相关工作;

4. 评审所属行业内他人工作;

5. 在本行业内有重大贡献;

6. 著作在国内外刊物上刊登;

7. 主要作品在艺术展览中展出;

8. 在知名机构/团体中担任领导或要职;

9. 享受高薪;

10. 在表演艺术上获得商业成功。

当然,如果与上述规定中的十项标准不符,若具有同等重要的其他证明,同样可考虑。下面将为大家简要介绍关于这十项标准的更多细节。


      十大标准中的细节须知

第一项、杰出奖项

(Prizes or Awards)

要求申请人凭借杰出能力获得全国性或国际承认的奖项。 该奖项无需是顶尖级的国际奖项,如诺贝尔奖(这类奖项无需“十选三”)。普通获奖,除证明获奖之外,还需要证明奖项在行业领域里的重要性、评选标准、主流媒体的报道、主办方的知名度、候选人标准、评选的地理范围、每年评出的奖项数量、以往的获奖者是否知名等。另外,申请人必须是奖项的获奖者,如果是团体奖项授予给单位的,通常不被移民局认可。


第二项、领导或关键角色

(Leading or Critical Role)

一般来说,机构规模需要够大;若具有知名度,小型或新设公司也可申请,但公司盈利不多或在行业内没有影响力,则不适合。另外,若申请人的职位不够高,就算所在机构为知名机构,也不符合。


第三项、协会成员

(Membership in Association)

如果是申请人加入的协会,是通过基本的考试、比赛、或缴纳会费就可以加入的协会,则此类通常不被认可。这类协会通常只能通过特别邀请、同行推荐和杰出成就认可方能加入。


第四项、对申请人的报导

(Published Material for You)

媒体报导须聚焦申请人及其工作,可接受的媒体类型包括电视、广播、报纸、网上文章等。


第五项、评审工作

(Judge)

若申请人在所属行业评审他人工作,比如受邀加入专家组,并凭借其资质和成就入选评审席,担任评审,则也可以申请EB-1A。


第六项、原创贡献

(Original Contribution)

原创贡献要求在其领域有重大贡献,原创作品针对不同人群有所不同。例如:

(1)科学家或发明家,原创贡献可以是发明、专利;

(2)艺术家—原创贡献可以是重要作品展示;

(3)教师—原创贡献可以是重大影响的独特的教学系统和方法。


第七项、出版物

(Authorship)

申请人发表的出版物应在专业期刊或主要媒体发表,包括书籍、期刊、报刊、网络等。出版物要求具有专业性和学术性,不是大众读物。出版物即使有多位作者,申请人仍可以符合此项条件。合著的书中的章节也可以,只要申请人是该章节的作者并且具有重大意义。


第八项、高薪

(High Salary)

EB-1A申请条件中的高薪应与所属领域挂钩,限于相同领域的薪资比较;但此处的高薪至少是相同领域一般薪资的1.5倍以上。以工资、薪金、佣金或奖金形式收入的款项均可纳入此项的评估范围。


通过以上解读,我们可以看出解读一些在申请EB-1A时的误区。

首先

奖项的知名度不是绝对的,只要申请人证明所得奖是该专业领域中重要奖项,且足以证明申请人是该领域金字塔顶端的杰出人才即可。


其次

申请人不需“十项全能”,移民法规规定只要十项标准中符合三项以上即可申请,选择适用自己以及优势突出的方案申请。


最后

申请人不需要以凑数方式交齐十项标准证明文件,只需选择其中适用标准,过多品质不佳、分散注意力的证明文件反而不利申请。


申请EB-1A注意要点

(一)申请时间

对于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者,建议尽早办理,越晚越严格,等待时间越长。2015年EB-1A出现历史上第一次排期,8月用光当年名额,而今年6月就用完所有2017年名额,现在已开始使用2018年额度。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无须提供许多材料,证明在许多领域都很优秀,只有把自己定位在一个狭小的专业领域,才更有把握获得批准。


(三)个人工作计划

申请人应该提供自己赴美后将继续从事其所申报的专业领域内工作的声明,例如描述如何打算来美后继续其专业领域工作的详细计划等。


(四)面试环节

增加面试环节只是移民局强调了要面试,具体实施办法还未出台,仍需观察。申请人没必要纠结,如果实施,只是多了一个环节,没有巨大变化。


(五)文案准备

EB-1A成功都是基于申请人自身的条件和代理律师的专业度,专业包括但不仅限于申请文案。许多申请案,递交了整个厚厚的一摞申请材料,只是从“术”的层面罗列满足条件的证据,不能从“道”的战略层面组织材料,从审批者角度,这是失败的根本原因。


(六)了解移民局的材料标准

理解移民局审件的最新证据标准和“自由裁量权”,这样申请人才能更好地准备材料。


结语

申请EB-1A不同于其他移民项目,可以说是一个充满“个性化”的移民方式,具有个人特征。所以,在申请过程中,针对个人去挖掘其所具备的优势,整理全套有理的资料是该移民过程最为关键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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