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父母,真的不该对孩子的性教育讳莫如深。身为公民,也应该保护幼小的同胞健康成长。
今天,聪聪想和大家聊一下美国关于儿童保护的法律和性教育的方式,也许能带来一些启示。
“梅根法”的签署,让美国儿童有了保障
在美国,性侵儿童是重罪。不管当时的情况如何,也不管是男女,只要成人与未成年少年儿童有性关系,有人举报,提起诉讼,一旦确认属实,成年当事人就会被判强奸罪。关于处罚,各州法律不尽相同,20年监禁最为常见,也有严重情况的会被判处终身监禁。
美国联邦法律中的“梅根法”是专门设立保护儿童的法律。梅根,就是一位被性侵的女童的名字。在1994年,年仅7岁的梅根遇到有性侵前科的罪犯,这个罪犯将她性侵后残忍杀害。这个案件当时引起了全美广泛关注。
在民众的呼吁声中,克林顿总统在1996年签署了这项纪念梅根的法律,规定建立性罪犯和骚扰儿童罪犯的档案,并将有前科的性侵罪犯的个人资料公开在网络上,这些资料包含照片和个人信息,随时可以被人查询到。
出狱后,他们也不得居住在幼儿园直至高中校园半英里以内,从而减少可能的再犯罪。而且不管他们以后搬到哪里,都要先到当地警察局备案。他的照片、地址、特征,甚至工作单位、开车的型号、常去的地点都要被公开。
重复犯罪者必须每90天去警察局报到一次,如果他们留了胡须或者外貌上有任何改变,一定要通知警察局。各州也必须知会这些罪犯入住的社区,让人民有所防范。
此外,20多个州规定,性侵犯罪者出狱后都需要带GPS脚环和手环,受到警察24小时的监督。当他们靠近学校的时候,监控者就会收到信息。如果自行拆除手环,就会被立刻逮捕。
甚至在监狱里,其他罪犯也都会惩罚犯下性侵儿童罪的人。犯下性侵罪的人会被其他罪犯实施暴力,包括性暴力。尤其是强奸儿童的罪犯,一定会被狠狠修理,弄不好会丢了性命。
正因为有这样一旦发生绝不宽容的法律和社会压力,很大程度上威慑了犯罪分子。因为惩罚力度很大,只要罪犯在施暴的时候想想后果,受害人可能就会免于这场灾祸。
美国社会如何保障儿童的安全?
关于性侵的犯罪,只靠法律打击是不够的,还需要人民的监督和家长的教育。美国人很多是“朝阳群众”体质,会监督和举报这些虐待儿童的信息。尤其是特定职业,举报就是他们的责任,比如警察、校长、老师、社工、咨询师、医生和心理医生等等,因为他们是最容易发现儿童被虐待的一些人,绝对不可以知情不报。另外,邻居亲戚家长也会肩负起举报的责任。
美国的学校和社区也有性教育的项目,会帮孩子树立性别意识,认识自己的身体,学会保护自己。
美国关于儿童性犯罪的法律,也许不是最完善最全面的,但是却在努力保护儿童的安全。
本文来源自这里是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