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及反对同性恋人士的问题到现时来说都已经不是新闻,但现在这个问题竟然还扯上了教育制度上?甚至会被拒绝承认其毕业文凭?
这个早在2005年就把同性婚姻合法的加拿大,还会出现以宗教原因而拒绝接受同性恋者入学的事件发生?
事源是这样的。 。
此案涉及一所卑诗省的基督教学校,圣三一西部大学(Trinity Western University),该校共有40门本科课程和17门研究生课。
学校中的法学院要求所有学生签署一份协议,遵守学校禁止同性恋的规定。
校方认为他们作为一个私营机构,可以选择有宗教自由的权利。由于基督教反对一男一女婚姻以外的性关系,所以他们以此为理由,反对同性恋者的平等权利。
(那本来已经入学了的同性恋学生呢?你要取消他们的学生身份吗?)
圣三一西部大学刚提出申请时,是获得了省政府的批准的。但后来遇到法律方面的挑战及同性恋团体的反对,省政府又改变主意,撤回了批准决定。
一方面加拿大的同性恋团体认为校方的举动是对同性恋的一种歧视;另一方面卑诗省和安省的法学会亦为此曾采取抵制行动,以「这样等于是歧视同性恋及跨性别人士」为原因,拒绝承认该校法律专业的毕业文凭。这导致在这两个省都出现相关的诉讼案。
(好一个互相抵制!)
经历了几年的上诉过程后,最后两个省级高等法院作出了相反的裁决。
安省上诉法院的裁决站在维护同性恋权利的一方,赞同法学会拒绝该校的毕业文凭。而卑诗省的高等法院的裁决则倾向于宗教自由的立场, 认为学校有权做出这样的规定。
但事件还没结束。 。案件最后被上诉到联邦高等法院。
在上周四,加拿大高院9个大法官,均以7比2裁定两个法律专业监管机构上诉得直。判词中提及,为了保障加拿大的同性恋、双性恋及变性社群的权益,因此需要对宗教自由做出合理的限制。
就卑诗诉讼裁决的其中5名法官认为,违背自己的性取向,按照别人的信仰要求行事,这是贬低人格和不尊重,侵犯公众对宗教自由的看法。
而圣三一西部大学教授珍妮特・白金汉(Janet E. Buckingham) 对最高法院的裁决却感到悲伤,认为加拿大传统上坚持多元化的价值观,应为各种宗教观点提供支持,而不是反对他们校方的制定。
她表示该学院在决定下一步措施之前,需要时间来理解和应对裁决,大学董事会可能会考虑取消强制法律系学生签约。
(所以同性恋的学生都不用怕失去学生资格了!)
BC省训练厅长马兰妮(Melanie Mark) 在判决后公开表示,裁判决与省府的价值观相近,省府会继续努力去建设一个公义和包容,欢迎所有人的省份,不区分性取向、性别认同、种族、宗教或背景。
目前,加拿大只有6个省份的法律专业监管机构,承认西三一大学法律学院毕业生的执业资格,包括亚省、沙省、缅省、奔驰域省、爱德华王子岛、以及纽芬兰与拉布拉多省。
其实不同性取向的人士都应该得到我们的尊重。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习惯,有时候性取向更加是从小就已经开始转变的。没人可以选择自己出生时的性别,但却可以选择以后自己想走的路,想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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