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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USA虽然全职领导还未到位,不过工作还在继续推进,一周多前,忍不住给移民局发了一封长达26页的信,指出现在亟待解决的八大问题。
在指出这八大问题之前,IIUSA先呼吁移民局与利益相关者们,进行对话或建立交流机制,否则移民局没有渠道听取意见,更是没有对与建议的反馈机制,造成了非常多的麻烦。而联邦其他机构,如SEC、FBI、IRS等都有更加有效的沟通反馈机制,移民局当前的做法差强人意。
IIUSA指出的这八大问题,分别是:
I. 审案进度严重迟缓
移民局一直人员配备欠缺,致使审案进度缓慢,特别是最近RFE(补件)增长,致使审批进度更加缓慢,使得项目受到影响。
II. 过桥融资频繁被拒
过桥一段时间以来,有过桥融资的项目,频繁被要求补件或被拒,特别是某太阳能项目被拒引发很大风波,虽然后来又申诉成功,但是移民局政策差点触发诉讼,制造了非常大的麻烦。参考阅读:过桥贷款的前世今生与恩恩怨怨|热点探讨。
移民局的政策,已经从简单要求EB-5资金和就业创造有关联(nexus),发展到要求:期限不能超过一年、不能超过项目完工、必须直接注入JCE(项目企业)等,提出相当多的新要求也制造了相当多的新麻烦。IIUSA对此进行逐一反驳,希望能有个稳定的政策。
III. 第三方担保被拒
给NCE(新商业企业),而非投资者个人的第三方担保,在过去的实践中是完全认可的。
去年,移民局因此拒了加州某地产项目,据称该项目的文件与以前获批的前几期完全一致,带来不少困扰。政策变更,而且不合理的变更,也是制造了相当大的麻烦。
IV. 误读融资条件
IIUSA认为,移民局对于融资市场的现实情况不了解,譬如:片面要求高级贷款的协议已经签署等,才认为项目已经确凿可行。但实际情况是,高级贷款往往只能给出意向书,要等到EB-5这样的其他融资到位之后,才能实际签署贷款协议,而移民局去年就因此而要求项目方补件等,以前并未发生过这样的情况,这些也是不合理的。
V. 现场考察存在缺陷
IIUSA认为,移民局当前的现场考察是必要的,但是未做通知就拜访具体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人可能根本不了解什么叫EB-5,更无法回答EB-5融资等相关问题。同时,移民局人员培训不足,对于EB-5理解也不够清晰,造成不少麻烦。
VI. 再投资政策欠明确
再投资是当前困扰EB-5投资者的热点,而且在当前排期状况下,所有EB-5投资人都会碰到这样的情况。
IIUSA认为,移民局需要明确再投资的相关政策,否则在中国投资者十多年后申请I-829之时,移民局可能会说N多年前的某个再投资没有符合“at risk”的政策,这显然是荒唐的。
需要明确的政策有:
1. 再投资所创造的就业,能否用于EB-5申请人;
2. 要明确什么叫“at risk”;
3. 再投资的合理时间期限;
4. 如何准从于再投资的策略;
EB5Sir有留意一点,IIUSA说自己的立场是,可以再投资但是依据法律而言,再投资不应该要求“at risk”。
VII. 发布审批数据
去年,移民局临时工发布的审批数据,制造了大笑话(参考阅读:就在刚刚,移民局下架区域中心成绩单,临时工回家讨饭已成定局!|EB-5快讯)。IIUSA要求谨慎披露数据,并且披露前能与区域中心取得联系,核实后再发布。
VIII. 尊重第三方报告
IIUSA希望移民局在审案过程中,能够认可并尊重第三方报告。
希望移民局能有机会回应行业机构的呼吁,同时,我们也必须认识到IIUSA对于EB-5投资者特别是长排期下的中国投资者的呼声,还是欠缺呼吁,譬如,在登陆之前都不能有Material Change等问题,再投资政策如何能保障投资者利益,这些也都需要中国投资者进行积极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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