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dlife 答疑解惑】- 身份到期怎么办?之“隐含身份”篇

2018年06月23日 加拿大金莱福留学移民


暑假将至,对留学生们来说这是一个“辞旧迎新”的时刻,旧学签即将失效,新学签尚未下发,中间常常会出现合法身份过期的灰色时段。每年这个时候我们都会收到很多相关问询,今天我们就从法律角度来谈一谈这个问题。这个答案适用于所有身份即将到期的加拿大临时居民。

定义


加拿大移民法中有一个概念叫做“Implied status”,中文直译就是“隐含身份”,其法律定义如下:

“If a visitor, student or foreign worker applies to extend their status, before that status expires, they can legally remain in Canada until a decision is made on the application. In this situation, the person has implied status.”


译:如果一个访问者,留学生或者外国劳工,在身份过期之前,做出延长身份的申请,他们就可以合法地留在加拿大,直到移民部对此申请做出裁决。在这段时间,申请人拥有“隐含身份”。

也就是说,身处加拿大的临时居民,只要在有效身份(visa、study permit、work permit等)到期之前,递交了延期(续签)申请,就算在审理期间,原先的身份失效,他们也拥有“隐含身份”,可以合法地留在加拿大,直到移民部对申请做出裁决。这就是所谓的合法“超时居留”加拿大。


期限

从技术细节上来说,“隐含身份”的到期时间有以下3种可能:

  1. 如果延期申请被批准,自新身份签发之日起,“隐含身份”失效。

  2. 如果延期申请被拒绝,自拒信签发之日起,“隐含身份”失效。

  3. 如果延期申请被退回(材料不完整),不拥有“隐含身份”,原身份到期即丧失合法身份。


权责


加拿大境内

在“隐含身份”的有效期内,申请人如果不离开加拿大,可以继续原有身份下准许的学习或工作。也就是说,只有一直留在加拿大境内的“隐含身份者”才可以继续原有条件下的学习或工作


离开加拿大

在“隐含身份”的有效期内,如果申请人离开加拿大,存在以下几种可能发生的情况:

  1. 如果申请人持有加拿大免签国的护照,或者多次往返旅游签证(visitor visa),那么就算延期申请还没有出结果,他/她也可以回到加拿大境内,但是不能以“隐含身份”继续学习或工作。如果是原本持有工签(但已过期)的“隐含身份者”,在入境时还需要向边检人员证明,在不工作的情况下有足够的经济支持。

  2. 如果“隐含身份者”在出加拿大境后只去了美国或者St. Pierre and Miquelon,就算他/她不是来自免签国,或者也没有多次往返visitor visa,也可以免签回到加拿大。

  3. 来自非免签国的“隐含身份者”,如果离开加拿大后只去了美国或者St. Pierre and Miquelon,可以在加拿大边境口岸申请工签,但不能申请学签。

  4. “隐含身份者”在进入加拿大边境口岸时需要出示已经申请延期的证明,例如,申请表复印件,申请费用收据复印件,等。


注意


延期申请是否被批准,除了取决于申请人是否满足新申请的各项要求之外,还要看申请人在之前的身份(包括“隐含身份”)下,是否遵守“身份条件”。像是持学签而没有好好读书,非法打工或者非法学习等,都可被视为没有准守“身份条件”,而导致延期申请被拒,并被判违反移民法,加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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