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ing】经过法院判决,她终于能合法使用去世男友的精子了……

2018年06月26日 悉尼ing


就在前两天,澳洲的布里斯班市最高法院,宣布了一项重要的裁定。24岁的年轻姑娘艾拉,等待了足足九个月,最终赢了这场“战役”。

持续了近一年的判决,她终于拿到了合法使用自己亡故的男友精子的权利……


已故?男友?的精子??

这是啥剧情,“虽然不能在一起,但是我还是想给你生个孩子?”


故事还要从两年前说起……

2016那年,艾拉已经和男友约书亚交往了三年,感情一直非常稳定。当时,小情侣已经在存钱预备买房子,准备携手步入人生下一阶段了。


但就在8月24日,对艾拉来说无比平凡的一天,却因为一个噩耗变得终身难忘。

约书亚被发现在家中自杀。

他走得太突然,所有人都深感意外:一个将要和相爱多年的女友结婚 并组建家庭的人,为什么会突然自杀?

而只有艾拉知道,约书亚其实一直在和抑郁症作斗争,还曾去心理机构寻求过帮助。但是最终,他还是选择了用最决绝的方式离开所有爱他的人。


当身旁的人都为约书亚的逝世而惊讶悲痛时候,艾拉却开始思考一个新的问题,和约书亚朝夕相处的三年的艾拉认为:虽然约书亚自杀了,但在男友内心深处一定最渴望的,还是和家人孩子一起安定的活着。

思考至此,艾拉做了一个决定:即使约书亚死了,她也要以他未亡人的名义活着。

她找到了约书亚的父亲,约翰,直接表明了自己的想法:“我想要一个约书亚的孩子”

乍一听艾拉的计划后,约翰简直震惊又感动,老人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儿子的血脉竟然还可以延续下去。可是激动过后,新的问题又出现了:要怎么样才能怀上一个死者的孩子?

做过慎重思考的艾拉提出了自己的想法:通过 采集男友的精子,人工受孕,让自己怀孕。


死后取精?这个想法几乎闻所未闻。男子死亡后,其精子还能存活么?取精的手术适合所有人么?这是医学上的疑惑。

甚至,约翰还有点不确定,这样的做法在澳洲究竟合不合法?

精子,是不是和人的器官一样,在死者生前没签过相关遗嘱的情况下,挚亲就拥有处理权?

事实上,死后取精的做法,早在上世纪七十年代美国就发生了首例。但是,全球各个地区对此所持态度都不同。

法国、德国、瑞典等国家明确禁止死后取精,而有的国家虽然没有直接禁止,但同时,也没有对此进行明确的立法,比如约翰他们所属的澳大利亚昆士兰州。

约翰叫来约书亚的母亲,夫妻两人经过一番了解和商议,最终还是决定支持艾拉,帮助她向法院申请,获得许可。


艾拉首先做的,就是在法律代表的协助下,向法院提出紧急申请,要求留下死去约书亚 的“精液”。

死后取精,这听起来不可思议的要求,因为死者父母和女友的同意和请求,终于得到了法院批准。

约书亚的精子,在他死后大约48小时被取出,保存在一家试管受孕机构里。


“取精”过程已经十分不易,但艾拉的最终计划,不仅是采集和保存已故男友的精子,还要向法律申请对精子的使用权。

去年,艾拉正式提出请求,希望法院批准她使用已故男友的精子进行人工受精,孕育新生命。


从死者身上取精生子,艾拉的做法终于挑动了大众的伦理道德神经。

毕竟,精子是有一定特殊性的。一些法官会认为,精子应该比血液、骨髓或器官有更高的法律地位。组织或器官也许可以用来挽救生命,但精子却可以再造生命。

在死者的意愿只能靠猜测的情况下,身边的人是否有权利采集他的精子?



约书亚的几位朋友,也向法院提供了宣誓书,陈述在约书亚生前,他们曾不止一次听他提过,想要安定下来和拥有自己的孩子的事实。

审判过程持续了9个多月,前两天,艾拉在约书亚的父母的陪伴下,来到布里斯班最高法院听取法官的裁决。

“我已经做了充分的准备,也有能力拥有和独自抚养一个孩子”,艾拉说。


最终,布里斯班最高法院宣布,授予艾拉使用其死亡男友精子来进行人工受孕的权利。法院也进一步判定,精子也应该被视为“财产”,而艾拉有权永久拥有它。

经历了两年的被审视和质疑,艾拉始终还是遵从内心的声音,坚强的打赢了这一仗。


而艾拉的案件,对于整个澳大利亚昆士兰州,都是一项具有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决定。之前,昆士兰州从未允许将死者精子提取出来,并且是用于生殖目的。

但事实上,医学技术已经发展到可以成功提取死者的精子,再通过人工授精的方式孕育健康的婴儿。


死后取精的故事其实不在少数,美国亚利桑那州这名女子在失去未婚夫的悲痛之余,也做了一个的决定──从未婚夫的遗体内提取精子,希望能以「人工受精」的方式,为两人留下最后的「结晶」。


▲22岁的史蒂芬妮与未婚夫十分相爱,原本预计机今年结婚,没想到一场车祸夺走了他的性命。(图/翻摄gofundme,下同)


她是22岁的史蒂芬妮(Stephanie Lucas),她的未婚夫卡麦伦(Cameron Robinett)在一场摩托车事故中被宣判脑死,在得知未婚夫将永远无法醒来后,史蒂芬妮虽然一度陷入崩溃,她在整理未婚夫遗物时,发现了一件给位来小孩的「婴儿服」,这让她想起了未婚夫有多喜爱小孩,也决定开始为「遗体取精」募款。

▼史蒂芬妮在整理卡麦伦遗物时发现了这件「婴儿服」,让她决定为亡夫生下「爱的结晶」。



其实「死后取精」(Posthumous sperm retrieval)在1980年代已获得成功,只是价格十分昂贵,光是手术费就要价5600美元(约17万台币)。史蒂芬妮将她与未婚夫的故事放到募款网站上后,短短1天就募到了1万1000美元(约33万台币),还有几位不具名的捐赠者一次就捐了1000至2000美元。

科学上证明,精子在人类死亡后36小时都能存活,负责「取精」的医生表示,卡麦伦的精子会被冷冻其来,并保留1年之久。史蒂芬妮则对大众的爱心满怀感激,她说自己与男方的家庭都十分盼望这个小孩的诞生,「他(她)将会在一个充满爱的大家庭中成长,我相信卡麦伦也会在天上守护他。」


面对这一话题,大家需要克服的,大概还是国家愈加明确的立法,和伦理道德层面的理解和释怀了....


素材采写:小炸药

责任编辑:小炸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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