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CIC更新了持有超级签证在加拿大居留期期限:
持有超级签证的访客在每次入境加拿大的时候可以获得最长两年的停留期,如果在停留期满前申请延期居留,可以获得延期一年。
这一更新让超级签证的性价比大大提高。
对于准备长期居住的父母长辈来说,这是一个极大的好消息!
旧政要求是超级签证有效时间可长达10年,获签者每次留加时间最长24个月,这仅仅是最长的停留期限,事实上很多华人父母并没有住满2年过,并且他们第二次入境只能呆半年。
现在新政规定,每次入境加拿大都能获得最长两年的停留期,如果你愿意的话,在停留期满前申请延期居留,可以获得延期一年。让超级签证变得更为实用。另外,本次更新不影响超级签证的有效期,该签证的有效期依然为10年。
这不仅让超级签证的性价比大大提升,也让不少华人父母们长舒一口气“终于可以心安理得地呆在加拿大了”。
超级签证申请要求:
申请人需有他们与加拿大境内担保人的(他们必须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关系证明。例如:儿童或孙子出生证明的复印件;
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曾购买为期1年、最低10万元保额的私人医疗保险(所有人均必须申请),可用于在加拿大看病、住院及如果需要转送回国治疗的费用。
加拿大境内的担保人必须达到收入方面的要求。
申请人必须通过体检。
如果申请人满足访问期间在加拿大临时居住的要求并提供额外的必要文件,就可以获得超级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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