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判”惊动全美 41年首位法官被罢免

2018年06月09日 卡城之窗






  还记得2年前的那起“斯坦福大学生性侵案”吗?当时,判决该案的法官佩尔斯基(Aaron Persky)因给白人被告“减刑”,在全美范围内引起轩然大波。抗议人士纷纷集结,要求对佩尔斯基问责,控诉其“戴有色眼镜”、“庇护社会精英”的行为。


  如今,抗议人士2年来的努力有了结果:佩尔斯基于5日经当地选民投票后被当局召回,成为美国过去41年来的首位“遭民众罢免”的法官。同时,佩尔斯基也是加利福尼亚州自1932年以来首位被选民召回的法官。


  所谓召回,就是美国一种对现任法官进行罢免的方式。该国仅个别州允许民众对司法人士进行召回投票。一般来说,若召回投票中同意罢免的票数过半,那法官就会被免职。



  41年来首位被民众罢免的美国法官


  据卫报消息,加利福尼亚州选民于6月5日举行了该州80多年来首次法官召回投票,要求司法部门罢免56岁的圣克拉拉县高等法院法官佩尔斯基。该场投票被安排在加州近日举行的中期选举议程之中。结果在当天开出的81%票数中,有59%的选民支持召回,另有40%的选民反对罢免。


  佩尔斯基本人是反对召回投票的。他在5月份的一场新闻发布会上称:“召回决定是错误的。”他希望选民“能把精力放在其他地方”,还表示自己对2年前的那场判决“并不后悔”,自己有责任为初犯量刑。他说:“身为法官,我的一些决定可能不会受到欢迎,但这就是我效忠的法律,而不是被舆论意见或者其他立场左右。”


  不过这位法官的去留已经由不得他自己说了算。次日,唱票结束,由于支持召回的人数过半(60%),佩尔斯基被成功罢免。


  佩尔斯基因此创造了两个记录:他不但成为了加州自1932年以来首位被选民召回的法官,同时也是美国自1977年以来首次被民众拉下马的法官。1977年,威斯康辛州一位法官同样以召回的方式被免职,起因是在审理一桩未成年强奸案时,这位法官认为“强奸是男性对衣着暴露女子的‘正常反应’。”


  “我们今天投票,就是为了反对那些性侵者、家暴者们,为什么社会精英干这些事就能有罪不罚?”斯坦福大学法学教授达贝尔(Michele Landis Dauber)是这次召回投票的发起者,她同时也是2年前那起性侵受害者的家庭友人。她继续说道:“官员们必须重视性暴力犯罪,尤其是人民选出来的公仆们,必须严肃对待。”


  是“护犊子”,还是在维持公正?


  达贝尔口中的“公仆”,实际上指的就是佩尔斯基——他本是就是加州选举的产物。


  2002年,检察官出身的佩尔斯基以州法官候选人的身份参加竞选,可惜以47.9%的选票不敌当时的对手。第二年,有了圣克拉拉县律师协会、以及加州州长(时任)戴维斯(Gray Davis,于2003年被召回)的撑腰,佩尔斯基成功上任州法官一职。


  在他的职业生涯中,佩尔斯基总共给64起性侵、家庭暴力案件的被告进行过判决,直到他遇到“2015斯坦福大学性侵案”主谋,布洛克·特纳(Brock Turner)。 


  特纳是斯坦福大学的一位体育生,以游泳见长的他本打算参加奥运会。但是在2015年的冬天,特纳在校园内的一个垃圾箱后性侵了一名酒醉不省人事的女性。当时,他的所作所为被2位路过的瑞典留学生“抓包”。随后特纳身背5项罪名被检方起诉,而案子恰好移交到佩尔斯基手里。  


  对于该案件的审判在2016年3月间举行,总共耗时2周。期间,被告父亲那句“我儿子只是一时冲动”,和受害者在庭内“7000字告白”形成鲜明对比,导致民众情绪激愤。而法官佩尔斯基则认为“坐牢会给年轻人造成心理影响”为由,将特纳起初的“5项罪名”减为“3项指控”;原本14年的最高刑期,被硬生生压成“6个月”。


  最终,特纳仅坐了3个月牢就重获自由。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斯坦福大学法学教授达贝尔发起了对佩尔斯基的召回投票。


  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相应号召。在推动罢免投票过程中,部分法界人士、学者、女权人士,甚至是性侵受害者都提出反对意见。他们强调不认同佩尔斯基的判决,但也不能只因“判刑过轻”就要求开除法官,而且法官若能在判决时不受压力干扰,将有助于被告获得公平审判。


  此外他们还认为,“如果一味向法官施压,那针对有色人种、少数群体的判决也会变得‘越严越好’”。这同样“有损美国司法体系的公正性”。


  对此,支持投票的人士还特意去翻佩尔斯基审判过的旧案,发现他在对拉丁裔被告的审判时“偏严苛”,而对另一些案件的审判“过轻”,引起过一些原告的抗议。


  还有人质疑法官是因为特纳“斯坦福精英”的身份,而选择从轻发落。BBC曾在2016年指出,被告无前科、名校出身,还拿奖学金;被检方起诉后,其15万美元的保释费也是说给就是给;此外他的父亲还向媒体诉苦,称“儿子现在奖学金也不拿了,奥运会也不打算去了,整天没啥食欲,最爱的牛排也吃不下了,消瘦消瘦的”,暗示儿子的前途受到了舆论的影响。


  这种“护犊子式”的判罚想必大家也不会陌生。去年9月,英国一位24岁吸毒酗酒女子刺伤男友却“无罪脱身”,只因她是牛津大学心在外科高材生。而英国法官在宣判时,同样以“监狱会对她的职业生涯产生负面影响”为由,为其量刑。


  迫于压力下,佩尔斯基在“特纳案”宣判的2个月后,主动要求调离“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改做“民事诉讼”工作。这一退步也被一些人视为“抗议活动的胜利”。


  即便如此,美国民众对佩尔斯基的声讨并没有结束——召回投票的前期工作仍在继续。《纽约时报》写道:2016年“特纳案”发生时,还没有特朗普“性侵丑闻”的加持,更没有好莱坞韦恩斯坦的“助攻”;但在这两年来的“女权风潮”下,美国人对此类事件的关注越来越多,力度越来越大。这就让此前默默无名的“特纳案”一下成为当今热点。


  如何罢免一位美国法官?


  出于三权分立的权力结构,要想凭空罢免一位美国法官,实际上并不容易。


  为了维护司法独立,全美有41个州和联邦法院系统都禁止对法官的召回。而加利福尼亚州是仅有的9个允许法官召回的州之一。这其中有4个州的“召回程序”必须出示法官的犯罪证明或渎职的具体情况。在其他5个州(含加州),法官可以出于任何原因被召回。


  为启动召回程序,发起人必须筹集足够多的选民签字,提出召回某位法官的请愿,之后就可以请愿进行全州特别召回选举投票。如果同意票过半,该法官就会被免职。构成召回法官的理由多种多样,大多是针对某位法官的个案判决结果或与公职有关的具体言行。


  另外,司法召回只是4种“罢免法官”的方式之一,且仅适用于由选举产生的州法官。另外三个途径分别是:弹劾、立法决议请求、刑事犯罪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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