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华人居民“W”不小心购买到了一幢大麻屋,欲终止买卖合同,但是卖家拒绝退还定金。“W”遂和卖家展开了长达两年的官司,从高等法庭一直打了上诉庭。近日,上诉庭法官就此案做出裁决:“W”非但拿不回定金,还要赔偿卖家上万元。
据安省上诉庭公布的消息:在2016年,“W”在多伦多华人聚居区Huntingwood Dr与Midland Ave一带看中了一幢独立屋,并于当年5月同卖家贝迪夫妇(The Beattys)签订了购买协议,商定成交价为91.6万元,定金为三万元。
在签约后,“W”的经纪发现,这所房屋曾是一幢大麻屋。在2004年,警方曾从这间房屋里面搜出265棵大麻。
“W”有两个孩子。出于对孩子健康的考虑,决定终止合约,并要求卖家退还定金,但是遭到拒绝,于是向安省高等法院( Superior Court of Justice)递交了两份诉状,将卖家贝迪夫妇,以及他们的经纪人统统列为被告。
在去年8月,高等法院就此案做出裁定,判“W”胜诉:他有权取消合同且不需要做出任何赔偿。法官还令卖家贝迪夫妇赔偿“W”诉讼费2.6万元,而卖家的经纪人则需向“W”退还三万元的定金。
卖家及其经纪人不服,将官司打到了上诉庭。
贝迪夫妇在庭上表示,这幢房子被用作大麻屋,是在10多年前,也就是他们买房之前发生的事情,而他们对此“一无所知”。
该夫妇还说,“W”终止合同,给他们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令房屋不得不被降价出售,最后的成交价比之前的低了8万多元。
接着,法官审查了贝迪夫妇卖房时出具的“卖家声明”,上面只是保证“在他们当业主的期间,该房产没被用于种植或制造非法物品。据他们所知,该房产从来没有被用于生产或种植违禁物品”。
法官说,基于现有的证据来看,贝迪夫妇确实不知道房屋曾是一幢大麻屋,绝非故意蒙骗买家。
根据这些理由,法官裁定贝迪夫妇胜诉,可以保留定金,而且“W”需向他们赔偿1.5万元的上诉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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