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规定的!一首歌必须 3 分钟?!

2015年06月09日 澳洲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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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醉乡民谣》

在音乐产业的百年历史上,有一条一直延续到今天的,不成文但执行力超强的定律:一首流行歌曲的最佳长度为 3 分钟

纯理性出发,如果音乐创作属于艺术创作范畴(许多人并不这么看流行乐),那么这样一条把作品长度用数字限定的死板规律,难道不是很荒谬么?

但如果你是一位写歌编曲的幕后人,你可能完全不觉得 3 分钟定律有何问题,甚至对它产生的来龙去脉有所了解。那么当时光走到 2015 年,在唱片工业早已土崩瓦解,创作者有能力摆脱物理介质、电台 DJ 和唱片公司约束的今天,到底是什么力量会让你依然惯性地遵循着 3 分钟定律?

3 分钟定律的产生

我们需要从“单曲”这个概念说起。“单曲”的英文 “single”,在此处准确译法应为“完整的一首歌”。那么难道还有“不完整”的歌吗?有!在 20 世纪上半页,我们今天所说的黑胶唱片(LP)还没有被发明。那时广泛使用的是一种 10 英寸的 78 转 / 秒唱片,单面时长为 3-4 分钟,以及一种 12 英寸的 78 转 / 秒唱片,单面时长不超过 5 分钟。于是,一部两个小时的歌剧要十几张唱片才能录得完。作为流行音乐家(古典、爵士除外),如果你希望自己的歌能够作为一张唱片的发行,自然必须把音乐做到 3 分钟左右。而随着电台 DJ 对唱片宣传的主导作用被逐渐确立,你又必须把单曲唱片寄到他们手中争取播放机会。于是在数十年时间里,电台对于一首歌的播放长度形成了一种约定俗成的规定:如果你的歌曲超过了 3 分 15 秒,就没人会去播放了。

3 分钟定律的松动

随着转速更慢的密纹唱片(LP)即我们今天所说的黑胶被发明,以及追求艺术表现和自由精神的摇滚乐兴起,3 分钟定律终于开始动摇了。1964 年,大名鼎鼎的 Phil Spector 制作了 The Righteous Brothers 的传世名曲 You've Lost That Lovin' Feelin'。这首歌的实际时长为 3 分 45 秒,不愿妥协的 Phil Spector 一秒未剪,却在单曲封套和唱片上标记为 3 分 05 秒,蒙骗了许多电台 DJ。这首歌后来成为了 20 世纪美国广播电视媒体上播放次数最多的流行歌曲之一。

随着 60 年代民谣运动和嬉皮运动的兴起,以 Bob Dylan 为代表的音乐家迈出了更远的步伐。他们并不想依靠电台宣传让自己的单曲挤进排行榜前列,而是更重视自己的 LP 在诸如大学城这样的地方卖得怎么样,所以他们并不在乎 3 分钟还是 6 分钟。Bob Dylan 的经典歌曲 Like A Rolling Stone 时长为 6 分 34 秒。不过当时的哥伦比亚唱片公司显然没有今日互联网公司的那般远见,他们起初拒绝为这首歌发行单曲,只有一位叫 Shaun Considine 的销售助理敏锐察觉到了它的价值,把它寄给了曼哈顿一位知名 DJ。后面的故事大家都能想到,Like A Rolling Stone 爆炸式地传播,达到了 Billboard 流行单曲榜第 2 名的位置,影响全人类,狠狠地抽了 3 分钟定律一个耳光。

从此开始,大量以摇滚乐为主的艺人把一首歌的长度被扩展至十几二十分钟。他们采用了更聪明的做法,一首歌分为原版和电台版两种方式发行,这种做法至今依然沿用。而像 Led Zeppelin 那首著名的时长 8 分 2 秒的 Stairway to Heaven,时长 8:02 秒,乐队经理 Peter Grant 当年理直气壮地表示,绝不会为了出单曲而削减长度。于是,在那个单曲商业价值十分重要的年代,这首歌从未单独发行过。但这并不妨碍其成为音乐史上的永恒经典。

3 分钟定律的荒谬

对于一种规则的否定,最彻底的方式并不是拒绝遵从之,而是从原理上证明其存在的荒谬性。而历史上对 3 分钟定律及其倡导者最尖刻的讽刺,发生在 1980 年,来自一支神奇的乐队。

The Residents 是流行音乐史上最具神秘色彩和实验精神的乐队。1980 年 10 月,他们发行了唱片工业历史上最奇特的专辑“Commercial Album”,即《商业专辑》。这张专辑最初以 LP 的方式发行,时长 40 分 12 秒。与众不同的是,这张 LP 包括了 40 首歌,每首歌长度约 1 分钟。在《商业专辑》的 LP 封套上,The Residents 写了这么一句”欣赏指南“:每首歌应该被连播 3 遍,才是一首”流行歌曲“。

封面上两个人是 John Travolta 和 Barbra Streisand

3 分钟定律“合理性”最重要立足点,是电台节目时间的“寸秒寸金” ,而 3 分钟定律大行其道的关键,则是唱片公司的吝啬与妥协——不愿意花更多的钱去买更长的播放时间。可是如果每首歌只有 1 分钟呢?The Residents 就能让唱片公司花以往 1 首单曲的钱,买到实际上 3 首歌的电台时段。而且他们真的这么做了!他们在三藩市最著名的 Top-40 电台买了 40 个 1 分钟单位的播放时段(但只花了 40/3 首单曲的钱),最后每首歌被播放了 3 天。

这是唱片工业史上最著名的”行为艺术“之一,是对电台垄断和唱片公司最有力的粉刺。而 The Residents 不会想到的是,34 年后的今天,一支叫 Vulfpeck 的朋克乐队,以异曲同工之妙讽刺了另一种属于 2010 年代的”新规则“。

3 分钟定律的变体

2009 年,Spotify 开启了 iTunes 之后下一个音乐商业模式的新时代——流媒体服务。音乐人对 Spotify 存在诸多争论,其中之一是:独立乐队和非著名音乐人无法得到大牌艺人那么高的播放率,收到的版税自然就少。Spotify 有这样一条规定:每首歌只有在被播放超过 30 秒之后,其版税才开始被统计并支付给版权所有者(不要问我在中国为啥没版税这一说儿)。于是 2014 年这个叫 Vulfpeck 的乐队成功地涮了 Spotify 一把。他们把一张叫 Sleepify 的专辑放到上面,然后鼓励他们的粉丝去大量地听。而这张专辑的特点是:10 首歌,每首歌都是一段刚好超过 30 秒的空白——没错,这是一张总时长为 5 分多钟的空气。

不仅如此,Vulfpeck 还录了一段视频,向粉丝们”演示“如何反复播放专辑,以达到”睡觉时都能听“的效果。于是”听“得越多,乐队自然挣得版税越多。在专辑上架后的 2 个月时间里,Vulfpeck 获得了 2 万美元的版税收益。而这一切都没有违反任何服务条款。尽管此举曝光后,乐队迫于各种压力下架了这张”空气“,Spotify 依然乖乖支付了版税。

Spotify 的 30 秒条款与电台的 3 分钟定律,本质上并无甚区别,都是商人利己思维使然,存在无法修补的规则漏洞。既然如此,为什么 3 分钟定律依然保留到今天,没有受到大规模的挑战呢?

3 分钟定律的今天

打开今日的排行榜,你会发现如果要贴标签的话,那一定少不了”动感“”时尚“”电音“”流行“。今天的排行榜已经不再属于 Like A Rolling Stone 这样的歌曲了,消费主义弥漫,政治色彩褪去,年轻人欣赏音乐的方式和目的都变得更加快餐化。摇滚乐早已让出了主要的市场份额,一个 Top20 排行榜至多挤进一两个 Ed Sheeran 这样偏流行的 Singer Song-Writer。而一段 3-4 分钟的充满电子音色的动感流行曲,显然既符合人的生理特征,又适应人的社交需求。

而另一方面,CD 的消亡让音乐消费重新向”单曲时代“回归。年轻人不再习惯一张一张买专辑,而是等待艺人们通过社交渠道和流媒体,一首一首地放出新单。遵从 3 分钟定律,在今天已不再是创作者迫于介质、电台和唱片公司压力而妥协的产物,而是变成了一种主动适应市场的行为,特别是在音乐产业动荡不定,收入不保的背景下。

今天,连“CD 已死“和“黑胶复兴”的论调都已是明日黄花。层出不穷的音乐流媒体服务再次改变了消费者的习惯。这种改变的影响,在创作上虽然还没有完全体现,但是几乎不可避免会发生。会有更多的人动脑筋,通过调整歌曲结构去挣更多的钱吗?会有其他形态的调和品出现,让创作音乐这件事,变得和过去几十年不一样吗?

我无法回答这个问题,但我真的希望拥有音乐才华的你,不要放弃创作那些十几分钟的史诗作品——仅仅因为觉得这个浮躁的世界,看不到真诚的欣赏。

归根到底,音乐的本质还是艺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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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知乎日报/作者: 三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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