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趋势:买房投资 在中意的区租房自住

2014年02月25日 墨尔本地产投资资讯与优质楼盘推荐



 基于纽省的房产投资者及房地产记者卡梅隆‧麦克沃伊(Cameron McEvoy)在文中写道:近年来,澳洲出现了“租房投资者”一族,我以前曾写过相关的文章,而且自那时起我就在关注这种趋势。

 

据澳洲房产观察网报导,这些人一开始不会购买家庭住房,他们攒够首付后购买的房产从第一天起就作为投资之用。他们自己则一直租房住。有很多原因或情形造成了这种购房产作为投资用而非居家之用:

 

•可能在他们喜欢的区域买不起作为自已居住房子;

•可能他们是有远见的投资者,他们与父母或亲戚住在一起,不用付房租,攒钱只为了单纯的投资目的;

•可能由于他们处于游击式的生活方式。那些在部队或国际公司工作的人,他们经常要换地方,跨省甚至跨国居住,还不会考虑为自已购买房产当作居住处;

•还有一些人认为在澳洲长期背负大笔的房贷买个住家,不能最大化利用他们的积蓄。

 

“租房投资者”另一种方案是,也就是我以前提到的,买来的房子先自住,然后投资。这么做通常是为了获得政府的首购房津贴、减免税费或其它福利,在里面住满规定要求的最短期限,通常是6个月。然后这些投资者就搬出这所房子,租住别的房子住。这种方式适用于如下人群:

 

• 攒不够首付购买中意的居住区的房产,但是想先进行投资,增值后能帮助自己购买喜欢居住区的房产;

• 想最大化作初投资资金的投资者,即通过这种作法获得政府的补助。这还能帮助这些投资者快速购买第二处投资房;

• 那些舒适和随意的人群,愿意在一个地方住上6~12个月,虽然不是自己最喜欢的区域,但是把它看作是进军理想区域的跳板。

实际上,还有另一种类,如上述策略的投资趋势,即把住家当作开始投资生涯的跳板,同时让拥有的多个房产中的一个,保住免交资本增值税(CGT)的资格。

 

具体如何来运用呢?请听我见解:

 

• 买任何一处能负担得起的房产,通过不断的收租得到回报;
• 这一区域可能不是投资者理想的居住区,或不想长期居住的区;
• 投资者先在房内住上6个月,或达到联邦或省政府自住房补贴要求的最短居住时间;
• 然后投资者搬出去租住在自己中意的区,同时把自己的房产转为投资房;
• 这样投资者继续居住好几年,把自己的投资房作为购买下一个投资房的跳板;
• 为了将来还能免交资本增值税,投资者在一定时期可以搬回到投资房,比如在购买之后的5~6年的时间,有可能作一下装修重新搬进去,住一段时间后再搬出去再出租。

 

与一开始就买来做投资房的方案相比,采用这种策略的好处是,这种策略能够在日后出售该房产时免交资本增值税。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方法,如果你有不止一处房产的投资组合时,情况就会变得复杂了。

 

你最好谘询专业会计和税务官员,考虑如何最小化所有房产投资组合的税费。一般的规则是,税务局仅允许你把一处房产作为主要居住房产(PPR),通俗的讲就是 你的“家”。如果你有多处房产时,还在不断租住其它的房产,在报税时,一般的作法是将其中最贵的一栋房产作为主要居住房来申报。

 

租住中意的区,同时投资可负担的区域,真的是年轻人和刚起步的小投资者值得采用的策略。此有一箭双雕之功效:一方面享受中意区的生活方式,一方面在年轻时拿房产作为 建立投资生涯中的阶梯。这当然是理想的方式,因为越早起步投资,越有机会积攒多处房产,并看着他们增值,直到自己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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