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洲买房 不守规矩白赔钱

2014年03月20日 老虎澳洲置业投资



国人到国外买房、租房,首先要了解有关该国的法律规定,遵守他们的习俗,必要时请个律师帮助把关,花点律师费可以少走弯路,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在阿德莱德有一位来自浙江的张太太,已在那里居住半年多了,最近几个月,一直委托经纪人帮她挑选房子。看了有不下二十多套房子,终于在西区看上了一套80万澳元的别墅,5年的房龄,花园900平方,不错了,有一亩半大的土地了,中国人就是喜欢买地大的房子。


于是她付了5%的定金并签了合同,让她国内的老公筹措资金,准备一个月后签约付款。三周后,张太太突然变卦了,她的小姐妹们对她说,在澳洲,房子都要买在城市的东区,阿德莱德也不例外,因为东区的环境好,商业也繁荣,特别是名校如云,对孩子的教育有极大帮助。


张 太太找到了经纪人,说要退房。经纪人说她不守信誉,还说了一大堆的话。张太太英语又蹩脚,心里又急,听不清楚经纪人在说什么。于是请来了一位翻译与经纪人 进行交涉。经纪人告诉翻译,张太太这套房子要退的话,前提条件是等他再次卖出后才可以办理手续,同时要赔偿一大笔违约金。



原来在澳洲买房有这样的规矩,购房人看中了房子后,首先向经纪人提上offer(开价申请),等经纪人征得房东认可后,于是通知购房者来签约并支付5%的定金。签约后有两至三天内的cooling期,即冷静期,如果购房者反悔,房东须无条件接受退房。


过 了cooling期限,如果购房者还要提出退房,非但已付的定金要没收,还要赔偿房东的相关损失。例如,赔偿这套房子从原约定的交房期,到再次卖出后之间 的,房屋总价的银行贷款利率差。假设这套房子如果三个月后再卖出,违约方就要补偿三个月的利差。如果这套房子再次卖出后,价格比原先成交价还低,违约方还 要赔偿其中的差价。


这下张太太可傻了眼,原以为最多损失5%的定金就可以了,哪里知道还有这多的违约规定。还好这套房子还是蛮吃香的,一周后,经纪人又以同样的价格卖给了其他买主。张太太的损失没有想象中那么恐怖。



在 澳洲买房是这样规定,租房也要小心,特别是租赁商业用房与写字楼。一般租赁这类物业起租期至少要二至三年以上,在租赁期内,租客是不可以提前退租的。不像 中国一般是押三付一,即押金付三个月,每月支付房租,如果租客提前退房,三个月的押金就被作为违约金处理。然而在澳洲是不容许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除非找 到了后面新的承租户,否者租客要一直承担每个月的租金,乃至到合同到期。期间除非租赁户的公司倒闭,房东可以不再追究其违约责任。



TigerAustralia Property Investment --

请回复本微信号咨询 Melbourne 购房,卖房,项目开发,188投资移民,贷款,过户等房地产相关问题.


怎样关注这个账号?

点击这个篇文章名下方的发送账号,然后点击关注即可 或加

公众号:sydtiger

咨询电话:+61 0432 563 685


收藏 已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