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和狗从非欧盟成员国入境
必须提供由起运国的官方兽医机构签发或核准的健康证书(同时要提供疫苗的确认文件,如果适用还应提供抗体滴定)。证书应该确认以下各项:- 可经微芯片识别的身份(所用设备应符合 ISO 11784 标准或 ISO 11785 标准的附录 A,否则必须由所有人提供能够读取芯片的设备; - 确认已注射过有效的防狂犬病疫苗,可能时重新注射,动物至少年满 3 个月,所用疫苗符合制剂室的建议,每剂量单位中至少有一种抗原灭活疫苗(世界卫生组织标准)。
针对某些国家,证书还需确认中各抗体滴定至少 0.5 UI/ml。这一要求对多个国家不适用,包括安道尔、加拿大、美国、俄罗斯、日本、挪威和瑞士等,因此我们建议您就这一事项向兽医总署咨询更多信息。
饲养宠物
葡萄牙人喜爱动物,经常会在家中饲养猫和狗。但不管怎样,动物不允许进入餐馆、商店、超市和某些海滩。动物在身体健康、干净,用保护良好的干净手提箱运输的前提下可以搭乘公共交通,如果是视障人士则可携带导盲犬。在乘车高峰时段交通运营者可以拒绝运输动物,而运输危险或有潜在危险的动物则是明确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