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转载出处声明:转自 胡德翰律师
各位投资移民注意了:
自从去年11月份新的审理人员到华盛顿审理中心后,他们对投资移民资金的合法来源还有资金的路径约来越严格了。
目前严格到即便你的资金是卖房所得,尽管你的房子是1990年买的,移民局都希望要当时买卖合同,你付完款的证据,还有房产证明,已经你现在卖房的各种证据。
这还不算,你的每笔钱是如何流向的又是怎么最后到美国的都有清清楚楚。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这些证据的收集和提供。最好找有经验的美国律师来做告诉你如何处理。
胡德翰律师是全美唯一的一位彻底改变现有投资移民游戏规则只代表投资人的利益并要求项目免除管理费(又叫签约费一般四万到六万美元)的律师,是全美最早做投资移民的专业移民律师之一也是极少几个有申请过地区中心经验的美国律师之一,全程参与移民局有关EB5 投资移民的各种会议(包括投资移民政策制定等咨商会议),对投资移民的法律制定及对投资移民的发展走向和具体政策解读有全面准确的掌握, 是目前为止全美唯一对投资移民的最关键要素“就业机会”的经济学分析进行过专门研究并全面掌握移民局认可的经济模型IMPLAN 和 RIMS II 的应用的律师。
如您或您的亲戚朋友有需要投资移民服务请与胡律师联系,电话:纽约(718)888-0399,洛杉矶(626)280-5868,拉斯维加斯 (702)368-6688, 旧金山(415)992-8804,广州(020)3885-3100,北京(010)5772-3110, 上海(021)6208-6682 ,Skype:hu_lawyer,www.hoolaw.com; QQ(视频)及微信:177040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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