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5投资移民直投项目相对于区域中心的风险是什么

2015年09月06日 美国路桥投资集团BIG



目前美国EB-5投资移民申请人基本以申请EB-5区域中心项目为主,对于直投项目则知之甚少。那么,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中直投和区域中心有哪些区别呢?

区域中心项目,通过移民局批准的投资移民区域中心(RegionalCenter),投资50万美元,申请人不需要直接参与日常的经营管理,创造10个工作机会既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由于大部分申请人没有在美国经营公司的经验,所以较多的申请人选择通过区域中心的项目申请美国移民

直投项目是指申请人投资100万美元(50万美元)加盟连锁企业或投资新建公司,在实现投资收益的同时实现移民美国。其特点是:对申请人没有任何商业背景、教育程度及英语语言的要求;不需要申请人曾经有过类似的管理经验或者商业经历;任意区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关于直投项目需要申请人特别注意的方面,美国移民律师普遍给出的看法是:

申请人对直投项目的认识特别简单,他们认为直投项目是可以自己做主,做的是自己的生意,移民的同时可以挣钱。不通过区域中心运作可以避免区域中心的欺诈,其实这是对美国投资移民区域中心项目的误解。


这恰恰是直投项目最大的风险,完全不可控。律师们认为在法律结构上,申请人是公司的唯一股东或者为数不多的股东之一,看起来是有决策权经营权,但实际管理过程中申请人很难也没有机会参与公司运作,直投项目是没有经济分析报告的,项目是否有可行性,商业模式是否成功,以及公司历年的经营状况申请人都难以全面了解。且很多申请人又远在中国不可能随时掌控公司所有状况,即使亲自到美国参与到项目中也会无所适从。


如此看来直投项目的风险其实全部在申请人自己身上,是没有证监会移民局监管的,公司运作不好,出现亏损,这都是很正常的商业状态,申请人只能承担自己公司的损失

另外在移民局审批层面,由于直投的文件总是不规范不齐备,又是小公司的小型项目,移民局审批起来也是非常严格挑剔的。目前移民局做直投的还是很少数的,审批时间也略慢。I-526的审批分为两条线:区域中心项目有优先权,而直投在后,移民局也在说要努力提高直接投资案件的审批速度,正是说明直投更慢。


美国路桥投资集团(BIG),2005年由美国前白宫顾问发起设立,一直致力于美国投资移民,美国房地产投资开发、高端旅游、资产并购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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