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近年不遗馀力追查海外帐户,让不少夫妻选择一边放弃绿卡或美籍,另一边仍保留美国公民身分。然而一旦涉及赠与或遗产税时,这项做法的结果将大大不同。
会计师施启祥说,美国今年赠与及遗产税免税额是534万元,明年将提升至543万元。凡生前提供给某人的财产或金钱叫做赠与,死后留下来的财产或金钱叫做遗产。假设某位美国人生前透过赠与送出200万元资产,且有向国税局申报。若今年逝世,只能享有334万元遗产免税额。
任何美国人每年都可以赠与多人,只要每位受赠人每年不超过1万4000元,就没有赠与税问题。夫妻间赠与则没有上限,但若一方不是美国公民,有公民的一方最多只能赠与配偶最多达14万7000元位于美国的资产或金钱,才没有赠与税。
如果位于美国境内的资产是放在非美国公民配偶名下,由于非居民外国人在美只享有6万元赠与及遗产免税额,因此若生前将美国境内资产赠送配偶,最多只有6万元赠与免税。若是死后由美籍配偶继承,最多也是只有6万元遗产免税。
若配偶赠送的是海外资产,不管有无美籍身分,都不受美国税法约束,没有赠与税问题。无身分的配偶就在美国的任何赠与,也可享受每位受赠人每年1万4000元以内免赠与税优惠。但送的若是美国境内超过这个数额的有形资产或现金,就有赠与税问题,因此他通常建议非美籍客户,与其将在美开设的银行帐户资金寄给儿女,不如从国外汇钱进来,就可以撇开赠与税。
施启祥是在北美华人会计师协会免费税务、理财及法律讲座,做出前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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