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华人爱说的绿卡(Green Card),在美国的正式名称叫“永久居留权卡”(Permanent Resident Card)。一般大家知道拿到绿卡后可以在美国合法的居住和工作,但是在特定的情况下,美国政府可以取消你的永久居民身份。如果你要在美国居住和工作,并希望有一天能成为美国公民的话,就一定要维持永久居民的身份。
★不要长期离开美国,或搬到另外一个国家去永久居住。
长期离开美国、或无法显示其长久居住在美国意图的永久居民,可能会失去其永久居民身份。
很多移民以为只要一年回美国一次,就可以在国外长期居住,这是不正确的。
如果你认为你会离开美国超12个月的时间,就应该在离开美国前先申请“再入境许可”。您应该申报“I-131表”, 也就是“申请旅行文件”(Application for a TravelDocument)。
你可以从http://www.uscis.gov或拨打移民局的“表格专线”1-800-870-3676取得此表格。
再入境许可的有效期限最长为两年。你在入关时可以出示再入境许可而非签证或永久居民卡。持有再入境许可并不保证你在返美时能够入境,但是却较容易显示你是短期出国后返回美国的。
请莅临http://www.state.gov或你在海外最近的“国务院领事馆”取得更详细的资讯。
★申报联邦和州所得税,以及地方所得税(若适用)。
身为永久居民,你一定要向“国税局”(I RS)申报所得税,如果必要的话,也需向你的州、市、或当地纳税部门提出申报。
如果你在美国境外居住的任何期间内没有申报所得税,或者你在税金申报上说自己是“非移民者”的话,美国政府可以决定你已经放弃永久居民身份。
★如果你是18-26岁之间的男性的话,需要向兵役登记局登记。
登记时,就等于你向美国政府表示你可以在美国国军服役。美国目前不实施征兵,意思是除非永久居民和公民自己愿意,否则不需要在美国国军服役。
你可以在美国的邮局或官网登记。兵役登记局的网站http://www.sss.gov。如果你想与兵役登记局的服务人员谈话,请拨847- 688-6888。这不是免付费电话。
你也可以在移民局的网站http://www.uscis.gov找到相关资讯。
★将你的新地址提供给国土安全部。
每次搬家,你都需要将你的新地址告知国土安全部。
你一定要在搬家后10天内,提报“AR-11 表”,“外国人地址变更卡”(Alien’s Change of Address Card)。
提报此表格不需要费用。你可以利用AR-11表(电子表格)在移民局网站上更改你的地址,网址为http://www. uscis.gov。大多数审理中的案例也接受在网络上更改地址。
延伸阅读:
请回复“绿卡”,查询《美国永久居民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