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越来越多高净值人士开始关注传承问题。眼光长远并足具智慧的人,已开始在专业机构或人士的帮助下操刀自己的家族财富传承方案。
但大多数财富拥有者似乎还在“财富传承规划”这个重大课题面前观望或犹豫。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重要一点是对传承存在诸多理念上的误区。
误区一:
身体健康,年龄不大,没必要现在就着手传承
据笔者经验,有这一误区的高净值人士年龄多集中在40岁上下。提到“传承”二字,多数人总觉得只有垂垂老矣的老翁才需要。而对于四十多岁、五十出头的“少壮派”来说,似乎有点儿遥远。
在中国本土,财富传承分为身前传承和身后传承,但几乎所有非专业人士都认为传承就是身后传承。比如,少主留学归国后要接老爸的班,老爸通常会把公司股权先转一部分到儿子名下,这就是典型的身前传承。再如,很多高净值人士购置了大额年金保险或终身寿险,其中年金更多体现在身前传承,终身寿险则更多体现在身后传承。
在我们专业从事传承规划的人士眼里,传承跟年龄没有太紧密关系,它更多与两件事相关。第一,有没有财富可传;第二,是否愿意最大限度地节省本家族财富传承成本。有人说不需要啊,因为中国不征遗产税。但现在不征并不意味着未来还是如此。
国务院2013年2月发布《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13 6号文)明确指出:研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问题。说明中国遗产税的开征更多的只是时间问题。
2014年7月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发布《中国民生发展报告2014》:顶端1%的家庭占有全国三分之一以上的财产;底端25%的家庭拥有财产总量仅在1%左右。这份报告看似在讲贫富差距,实则是在呼吁遗产税的尽快出台。
纵观已开征遗产税的其他国家,征收遗产税的真正作用并不体现在增加国家税收总量上,更多的意义是调解贫富差距。因为遗产税的对象一定不是全体纳税居民,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富人税”。
另外,很多人误以为遗产税是在死亡后才需要面对的,这也是一大误区。以美国为例,高净值人士在世时就已经面临赠与税问题了,赠与税也是传承必须要考虑的成本。
2010年财政部曾委托专家起草的《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中规定,遗产税开征前五年的赠与财产也要征收遗产税。这说明临时抱佛脚的行为基本不能起到实际节税功能。所以,要想最大限度的降低传承成本,使更多的家族财富有效传承给家族后人,有必要提早五到十年进行节税规划。
误区二:
“传承”是身后事,提前规划不吉利
笔者已连续两年担任张先生夫妇的私人律师,夫妇俩曾多次听我提到中国高净值人士的家庭财富传承体系,但他们每次也只是礼貌地听听,然后微笑,偶尔多问几句,但从未表示要考虑一下本家族的财富传承规划。这一度让笔者不解。
后来张太委婉地提到,张先生的肝脏一直不好,医生也多次“红牌警告”,所以张先生最怕谈论与生死有关的话题,认为不吉利,更不要提什么财富传承系统规划了。但同时,二人听我多次介绍后,深知家庭存在诸多传承风险,这也让他们诚惶诚恐。
我碰到有这样想法的高净值人士比比皆是。尤其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国人都避谈生死,生意人更是普遍追求大吉大利。
有趣的是,这些财富拥有者实际上每天都在进行着财富传承,可惜他们并不知道这些就是传承。比如,子女结婚之际为他们购房;喜迎第三代的降临,为婴儿购买大额人寿保险;子女创业时,鼎力出资;为避免日后可能的房产税及遗产税,提前将家庭所有房屋过户到子女名下;让子女进入家族企业工作,并将股权赠与转让给子女……
为什么我们做上述事情时都认为是大吉大利,而进行系统专业的财富传承方案设计时,就认为不吉利了呢?恐怕还是观念转换的问题。需要强调的是,所有财富传承方案都是大吉大利的,原因在于系统科学的财富传承方案,更能确保家族成员一直幸福下去。
不幸的是,上面提到的张先生在三个月前突然因病离世,因没有任何提前的财富传承安排,其八十岁高龄且一直重症监护的母亲作为继承人之一,与张太及儿子小张平均分配张先生近亿元遗产。这个局面是张太不愿意看到的,她并不是不愿意分给婆婆钱,显然这些钱将来全部都会分给婆婆的另外两位子女。因为没有提前规划,张太只能眼睁睁看着丈夫打拼下来的相当一部分财产易主。
与中国高净值人士不同,在发达国家,财富传承规划是一件普遍的事情,因为在他们眼中,“吉利不吉利”没那么重要,重要的是:是否把财富风险降到了最低。
误区三:
详细的遗嘱等于完美的财富传承方案
跟误区二中提到的讳疾忌医不同,有些财富拥者在谈论生死时也理性得像在对待每天都要处理的投资问题。他们常挂在嘴边的就是“百年后,我们都将归于尘土”,所以很早就找律师或公证员设立了遗嘱。同时,他们通常认为遗嘱已经非常完备,所以自己的财富传承方案也非常完美,可以高枕无忧了。
但在我们专业人士眼中,中国本土的财富传承工具至少有二十余种,遗嘱传承只是其中之一,一种工具怎么能解决所有传承问题呢?不同的财产类型如公司股权、知识产权、房地产、古董字画、金融资产、网络资产所应运用的传承工具均不同,再加上高净值人士资产散布在境内外,也会使其财富传承所面对的因素更复杂,绝对不是遗嘱能通盘解决的。
如果一位高净值人士将全部财产都用遗嘱来进行传承安排,那么根本无法体现他对家人的爱,因为他的遗嘱也许是一切麻烦的开始!这并不是闻言耸听。
遗嘱继承面临六大难关,其中最具有普遍性的“关卡”是继承权公证。它需要全部继承人(无论其是否为遗嘱继承人)共同配合前往公证处进行继承权公证,领取继承权公证书后才能进行继承财产过户。在整个继承权公证中,只要有一位继承人不予配合,就根本无法办理继承过户手续。结局多是,亲人互相起诉到法院进行旷日持久的继承诉讼大战。笔者经历的大部分财富家庭的继承诉讼,平均审理期限大概两到三年,原因是财产总量大、继承人数繁多,诉讼程序严谨且复杂……
另外,近两年随着国内各大金融机构开始为客户提供境内外民事信托搭建业务,又出现了一种极端风潮认为:家族信托就是财富传承,把这两件事情完全划等号。我们当然要看到家族信托独特的资产保全及保证财富传承多代的功效,但它也仅仅是一种传承工具而已。盲目放大其功效,也将导致一叶障目的不合理财富传承安排的出现。对于高净值财富人士或家庭来说,财富传承应该是多种传承工具的搭配使用。
综上,将笔者最常遇到的财富传承误区做上述分析,希冀最大程度上对中国高净值家庭或人士有所启发。某种程度上,最大的传承智慧是:宜早不宜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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