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 ,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以下各类实操问题汇总。
问: 我们的单子每次都是有不符点的,避免不了。银行的人告诉我,如果有不符点就看客户了,风险转化成了我们和客户之间的。客户付款就付款了,不付款我们也没办法。请问是这样吗?
答: 如果有不符点,那么银行就有理由拒付。因为银行是严格按照文件来承担责任的。那在有不符点的情况下,要么就修改单据,要么就跟你客户沟通改证,要么就让客户向银行确定认可不符点交单,承诺付款。确实是风险在于你跟客户了。
问: 有个问题请教一下。我有一票货,开了一份信用证,但装了一个小柜和一点散货,小柜和散货走的是两条船,但是同一天船期,这样算分批装运吗?银行交单时,单据如何准备?
答: 这算是两批货了,首先需要跟客户沟通你这种方式是否认可,认可的话,找货代配合看能否出具跟信用证相符的单据。然后向银行议付。像你这种情况一定要跟客户沟通好。客户认同才行的,要不就欺骗客户了。
问: 请问兑付方式选为 BY PAYMENT时,银行可不可以选择any bank?
答: 议付行是可以选择任何银行的。
问: 我有一个斯里兰卡的客人要跟我们做远期信用证120天,之前只操作过即期的,有些担心。仔细看他的DEAFT,交单资料里面有一条,要在船期后七天内将所有的交单资料COPY先传真给客人,然后得到对方回执。这个就违背了楼主写的审证的第二条原则,这个可以接受吗?
答: 要在船期后七天内将所有的交单资料COPY先传真给客人,然后得到对方回执。然后回执也是议付所需要的文件吗?如果是那就不能接受这样的条款。
问: 最近接到一个土耳其的询盘,对方要求付款方式为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总金额大概24万美金,我们公司一直都是30%T/T 预付,从来没有操作过信用证,而且听说土耳其的海关规定很苛刻,货物到港2月内不提货,就会被低价拍卖,而且原采购方有最优先拍买权。我想问下,这样的话,接受对方的LC 付款方式,会有风险吗?有什么办法能规避风险吗?
答: 可以接受对方LC付款,因为信用证是只要单据相符,银行就保证付款的,跟外国人是否提货没有关系。而且即期信用大概在出货后15天左右就可以收到款了。
问: 我碰到一个问题,最近在谈一个比较大的客户,之前是做T/T的,接下来单子金额比较大,客人想要60天账期,我们最多能给他usd50万的信用额,也就是订货超过usd50就必须付清其他费用,请问现在这种情况下跟信用证有什么区别。
答: 你这种情况是客户凭他自己的商业信誉在做赊销,也就是OA60天。信用证是凭银行的信誉来做生意,区别还是很大的。像这种单子,可以先去中信保做个外国人的资信调查,然后中信保就会授予客户一个信用额度,有这个额度后就可以将风险和资金压力转嫁给银行或者一达通。工厂就可以很方便的接下这样的单子。
问: 我想问一下分批出货的信用证是不是要分批交单?是不是每次交单都会有一次的费用?
答: 是分批交单的,费用也是每次交单都会有。但通知费就会在第一次的时候有的。
问: 我想请教一下,在做即期信用证的情况下,接受FOB条款和CIF or CFR 有区别吗?
答: 这个区别不大的,都是正常出货后,向银行议付收全款,FOB,那由外国人来安排海运和承保,那保险的受益人自然是外国人,如果是CIF或CFR,只是海运费由工厂来付,信用证下,CIF的保险受益人和索赔地点一般都会转到外国人那边的。所以就算海上出险,都是会由外国人来跟保险公司处理的。
答: 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风险是没有区别的,只是远期收款的时间更长而已。远期信用证议付的时候,银行是承兑的。
问: 我有个客户,阿联酋的,要的产品很散数量很少,几十个品种每种就2~4个,这种情况下,还要求用信用证,请问我们工厂适合做吗?会不会对我们风险太大?我担心款式多了数量少了,单证很容易出错。
答: 做肯定可以做的,详细按照信用证上要求的单据条款出货就行,需要提醒的是,金额小,那就需要将信用证的费用核算进去。要不单子做亏了,就不划算了。
问: 如果信用证交货期以内没有来提货,责任不就是都在买方了吗?那怎么又会造成单证不符?
答: 交货期,通常也叫做装运期,是对供应商来讲的,在信用证项下,供应商必须在最迟装运期之前出货。否则就会造成重大不符点,银行可以拒付货款。
问: 我现在正操作着一票信用证的货,到了交单的步骤了。inv和packing list一定是要和信用证受益方的抬头一样吗?因为这一票货我们没有自己出口,是通过别人出口的。能不能先是别人公司抬头,然后下面再是我公司的抬头呢?由于驳船失误,我们只能延迟一水船了,这和信用证有没有什么关系的?
答: 给银行的资料一定需要跟信用证上的受益人一致的,至于是否自己出货,在海关那边的单据是怎么的,那没事的。因为给银行的单据,和给海关的单据是两套独立的单据。可以不一样的。你说延迟了一条船,那就需要看是否是在信用证上的最迟交货期出货了。如果超过了,可以考虑跟货代商量让他帮你倒签提单。但是最好事先跟 你客户沟通这个事情。要不就有欺骗客户的问题了。
问: 总感觉信用证很麻烦,直接TT不好吗?
答: 关键是做信用证对外国人有很大帮助,对工厂也能避免相应的风险。所以外国人喜欢。外国人有这要求。
问: 请问EXW条款能做LC吗?我担心我拿不到提单,可客户却说我是shipper就一定会拿到提单的,是这样的吗?
答: 理论上任何交货方式都是可以做信用证的,只需要明确相对应的责任和单据就行,如果是EXW的交易方式,那后续的报关,海运都是由买方负责的。那如果信用证上要求你需要提单才能议付,那这就违背了我说的信用证的第二个原则,开证以后,所以单证你可以单方收集办理,不需要依赖客户。这样风险就非常大了。所以大家时刻牢记做信用证的两个原则,很多问题就容易去判断了。
问: 请问孟加拉的信用证,客户说取消就可以取消的吗?那样工厂不被坑得厉害了.
答:现在我们一般都只接受不可撤销信用证,对于不可撤销信用证,开证方是不能单方面取消信用证的,必须在取得受益人的同意下才能取消的。除非你接的是可撤销信用证,就会存在外国人单方面撤销信用证的风险。
问:问下一个法国客人要求做中信保O/A60天见提单付款。这个有什么要注意的事项不?
答: 法国是A2等级的信誉,OA60天的保费在0.5%左右。还是很好的,正常做客户资信调查,然后买保险就行,如果需要在出货后就收款,那可以找我们帮你做的。
问: 现有一个意大利客户,第一个合作,要求信用证。不过里面涉及一条款:检验证书原件由客户签发。我们需要第三方担保吗?我该怎么跟客户协商?
答: 如果客户要求检验证书由客户签发,而且检验证书又是信用证上向银行议付的必须单据的话,我们都将这样的条款当做是软条款,需要要求客户修改的,或者删除的。因为它违背了信用证的第二条原则:供应商可以单方面收集所有单据。
问: 有一个问题,例如L/C 规定最晚装运期是3月30号,而信用证到期日期是5月5日,地点是开证行国家(国外)。如果我在shiping date 的第20天交单银行(4月20日左右),然后银行交单给开证银行。这期间,从4月21日到5月5日,如果有意外情况,时间可能就不够了。我们会不会没收到款,expiry date 就到了。该如何避免呢?客户这样规定时间是不是有点儿取巧了?
答: 信用证的受益人若晚于信用证规定的到期日提交单据的,银行有权拒付,受益人必须于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提交单据。提交单据之后,银行必须在7个工作日给予答复的。时间够的。
(文章来源:外贸圈,转载请注明出处)
点击 阅读原文 快速查询海运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