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局说我国地方债高达3.85万亿人民币,其实真正额度可能在12万亿以上,面对经济的持续下行,政府、银行、信托三方串谋,以理财产品方式正在坑害老百姓,请大家提高警惕,切莫上当。我国正在上演”中国版次贷危机”。
地方政府债的债主是谁?银行。因为没有听说过地方政府债券,也没有人买过。老百姓只买过国债券。的确,中国的地方政府没有发行债券的权利,因为中央知道地方政府一定会胡来,管不住。所以你也没见过没听过有地方政府债券。中央以前有过代理发行,因为没人买,地方政府就另谋出路了……怎么个另谋出路?
路径是这样的:
1、各地方政府主导注册了一些投资公司,这些投资公司政府把它叫做:融资平台。其名称可以是某城建开发公司、城建资产经营公司等。
2、地方政府立项,比如:建高速,建机场,盖政府大楼,等等。
3、融资平台的这些公司拿着政府的项目去银行融资,因为是政府背景的公司,又是政府项目,所以融资是审批金额是多少给多少。
4、银行当然知道地方ZF是个什么东西,此钱大半是有去无回,风险很大。所以银行就把此债权转卖给信托公司,比如10亿的融资,银行说我留下2%的利息,剩下的你接手,签的是5%的利息,你还有3%可赚。
虽然信托公司也知道ZF是个什么东西,但是这么大的生意总不能不要,怎么办?只要再转卖出去不就行了。利息写得高一点肯定好卖。反正只要卖出去,信托公司就即没风险也没责任了。于是,信托公司就把这些个债权做成一个一个项目投资产品,比如:城建公司修高速项目,等等。各种各样,总称“理财产品”。
5、信托公司把“理财产品”拿到银行,让银行代理销售,还有回扣。
6、银行就印些广告,再开一间“理财室”,配个理财经理,看着储户的存款额,给储户打电话推销。把有钱人称作“VIP客户”,请上坐。至此,债权人是谁?谁买了理财产品,谁就是地方政府债的债主。
如果出了问题,也就是不兑现。怎么办?
你去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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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说:签约的合同上任何地方没有银行的章子。银行只是代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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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看合同上的章子去找信托公司,信托公司说:这是城建公司的项目,我们只是理财的信托公司。就好比你买了中石油的股票赔了,你不能找你开户的证券公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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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找城建公司,城建公司说:我们是跟银行签的约融的资,你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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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又去找银行,银行说:我们是融资给城建公司的,跟你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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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再去找城建公司,城建公司说:谁卖给你的你找谁去!
……
你再拐回来找银行,银行说:你跟谁签的约,你找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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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再去找信托公司,信托公司说:投资有风险,你没看合同条款细则吗? 你说——明明写着保本的!
信托公司说:这是政府项目,政府不光说保本,还说有补贴呢,不信你去问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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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问政府,政府说:我们只是立项,审批项目。是行政机构,这连你都不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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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算了,我也不找了,直接告吧。我是VIP客户,还没被骗光,还有财力,物力,人力,打官司!
诉状第一栏,被告人:??? 填谁?
这时候你才发现,打官司,要在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打。但是,银行在本地——信托公司在上海——城建公司在北京……连被告栏都填不出,官司怎么打——根本就没法打!
你说,政府怎么这么聪明?其实政府也是让美国涮过后,才学来的——美国的“次级债”就是这样的结构。
区别在于:美国是信托公司把它卖给全世界了; 中国是各地方Z-F把你卖给全国老百姓了——仅仅广东一个省都七千亿了......
*国企反腐延烧成都融资平台公司:一把手5连倒
继“油、气、煤、电”等领域国企高管纷纷落马之后,国企反腐之火又烧到了地方融资平台。
近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成都兴蓉集团原董事长谭建明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至此,加上此前 已被党纪国法追查的成都工业投资集团(工投集团)原董事长戴晓明、成都高新区投资集团(高投集团)原董事长平兴、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建工集团)原董事长张俊、成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控集团)原董事长吴忠耘,成都共有5名融资平台公司老总因受贿被查处,创造出同城多家融资平台一把手“5连倒”的“腐败奇观”。
1.成都融资平台一把手“5连倒”
据成都市纪委工作人员介绍,自2012年来已先后查处了成都工投集团、兴蓉集团、高投集团、成都银行、投控集团、建工集团等多家国有企业负责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大多数违纪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其中,一批融资平台公司老总的违纪违法格外醒目。
成都工业投资集团原董事长戴晓明,2007年他初到工投集团时,工投集团基本丧失融资能力。在他带领下,仅仅4年,2011年工投集团实现利润10亿元以上。业绩不可谓不辉煌。然而,2014年5月14日,戴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受贿金额1479.21万元。
成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吴忠耘。2008年10月31日,成都投控正式挂牌成立时,他被任命为第一任董事长。截至2012年底,集团注册资本金50亿元,账面总资产201亿元,实际控制资产达4000亿元。2014年1月24日,吴因受贿被组织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
兴蓉集团原董事长谭建明,在2002年兴蓉集团成立时,首任董事长,以10亿元资本撬动了总额60亿元的成都水务项目。11年来,集团累计完成投资200余亿元,业务覆盖川甘陕粤等地。谭却因受贿3000余万元,近日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平兴、张俊等亦如此。这批融资平台公司的老总无一不是业绩“能人”。本可以在融资领域发挥作用,为地方做更大贡献,却无一例外地倒在了“贿赂”之下。
2.骄人业绩源于行政资源企业化
作为地方融资平台公司,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垄断了地方政府在某些领域的行政资源。比如,成都高投对高新区园区全权实施整体开发,由高新区管委会授权从事国有资产的运营与管理等,具有园区建设、产业投资、参股控股、招商招标、国资监管等多项行政职能。其他几位涉案老总所在的平台公司也类似。
成都建工集团的业绩更可谓是成都国企的标杆。据报道,该集团分别在2007年、2010年和2011年,成为成都市首个产值突破100亿元、200亿元、300亿元的市属企业。
2008年10月挂牌成立,注册资本金50亿元,至2012年底,成都投资控股集团账面总资产已突破200亿,实际控制资产达4000亿元。
“这些国企的‘成功’,有领导个人能力的因素,但更多来自体制内的强大支持,其中许多企业‘一把手’都是从政府部门走出的‘红顶商人’。”一名成都市发改委官员对
谭建明曾在“体制内”呆了20年,在成都市发改委工作13年。他坦承,兴蓉集团的核心竞争力是政府的污水特许经营资源。“政府是我的后台,当污水收费暂时不足以支付庞大的管网的良性运营和合理回报时,政府会给予补足。政府有能力补贴,降低了投资者的风险,投资者才敢进来。”
而建工集团则几乎参与了所有成都市重点建设项目,先后承建国家、省、市重点工程1000多项。作为投资控股集团第一任董事长,吴忠耘曾在成都市体改办工作10多年,担任过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戴晓明则担任过成都市经委主任。
“这些国企干的大部分是国家投资的公共服务项目,‘一把手’又在体制内积聚了大量人脉,这样的角色使他能调动大量的资源。”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傅江说。
3.公共权力成谋私工具
从经营业绩看,这批融资平台公司为地方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其掌舵老总们获得了领导信任、业界赞许。业绩光环加身、政府在经济上的依赖,带给他们在企业内说一不二的权力。这种权力一旦拥有对政府资源的调配权,就如同给欲望的猛虎撤去了笼子。
成都建工集团纪委书记赵明国说,张俊“当家”时,考核、薪酬和工作范围都由“一把手”来定,甚至企业纪委书记由“一把手”提名、从企业内产生,纪委书记在企业“不敢监督、不能监督、不会监督”。成都工投集团现任董事长石磊表示,以前企业多是“一言堂”,“一把手”权力过大,在重大项目投资建设中违规决策。公共权力成了领导谋取私利的工具,监督制度形同虚设。
对此,成都市纪委工作人员分析,一是国企的外部监督存在着死角漏洞,公司业务脱离行政监管;二是公司内部没有坚持民主决策,“一把手”权力过大、运作透明度不够。“一把手”干什么事,从来都是一言而定,不容反对。如此,对企业一把手的“公关”,必然会成为商业贿赂者的优先选择。“一把手”拒绝腐蚀的能力,势必遭遇严峻考验。
“国资平台公司‘一把手’能调动大量资源,经济权力比在行政机关中大得多,受到的监督制约却小得可以忽略不计。行政资源企业化、企业决策个人化,‘5连倒’就这么发生了。”一位办案人员感慨道。
调查显示,谭建明在兴蓉集团任职期间,为30多家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钱物共计3000余万元(其中未遂1730万元)。
成都高新区投资集团原董事长平兴,被指控在1998年至2008年受贿1800多万元。红包回扣、字画紫砂壶、干股,甚至装修房子等,他对各种形式的贿赂“来者不拒”。
成都工业投资集团原董事长戴晓明,同样被指控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送的现金、购物卡及代付房租,共计约1480万元。
纪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国企负责人,介于商界和政界之间,受贿都有种“堤内损失堤外补”的失衡心态。他们认为自己的地位并不牢靠,因此想趁在位为自己以后的生活多做准备。
“做了这么多项目,融汇这么多资金很艰辛,上市更是难上加难。可是回过头来看,自己在名誉上没有什么收获,于是对收受贿赂大多抱着‘顺势而为’的心态。”谭建明在接受调查时说。
4.反腐关键还在制度运行
10月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其中明文指出,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10月23日,财政部出台《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提出“认真甄别筛选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对适宜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项目,要大力推广PPP模式。”
融资平台公司,这一特定时期的地方政府融资产物,将随着新政策的实施,退出历史舞台。但“5连倒”现象,不应随着融资平台公司的职能转型而被遗忘,作为国有企业腐败的典型案例,更需要警钟长鸣。
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实呼吁:“外部加强对经济异常的动态监管,靠法制建立起诚信秩序;内部完善监督机制,强制‘一把手’财产动态公开。从源头抓、从环节抓、从动态抓,治理国企腐败才能治标又治本。”
成都市纪委工作人员介绍,针对“5连倒”暴露出来的问题,成都市纪委大力推进国企纪检体制改革,如企业纪委书记不在企业内部产生,其提名权、考核绩效权上收,统一薪酬、强化交流、直接向上级汇报工作等,健全了机构,提高了监督独立性,统一管理提升了权威性。从效果看,企业吸取了“5连倒”的教训,风气为之一新,监督意识深入人心。
成都建工集团董事长杨祖华表示,在反腐大背景下,外部环境明显改善,“去年以来,没人再因为工程找我们打招呼,底线思维和敬畏法律的意识更强了。反腐关键还是在制度运行。”
*解析:谁掌控着中国的金融系统?
1.金融系统背景介绍:(略)大家都知道。
2.金融系统由谁控制
根据主要金融机构的股权结构,可以得出以下十大结论:
第一,银行业存量资产占金融业资产的 90%以上,其中五大国有银行占银行业总资产43%,这意味着五大国有银行的总资产占到全社会金融资产的 40%左右。
第二,财政部与汇金公司两者,以绝对的优势控制了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以第一大股东控制了交行、光大。这意味着,中国金融资产中超过 50%是由财政部和汇金公司联合控制的。
第三,汇金公司原先由央行监管,现在转移为中投公司下属公司,中投的董事长均为财政部的副部长等,这意味着,汇金与财政部为一致行动人,中央政府通过财政部控制着中国金融业的半壁江山。
第四,地方政府与央企控制了其余金融机构的绝大部分,控制了中国金融业另半壁江山。
第五,从历史和现实来看,股份制银行基本上由地方政府和央企设立,至今多数仍然为实际控制人。
第六,从历史和现实来看,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多为地方政府的提款机,在银行改革大潮以来,地方政府仍然为城商行与农商行的实际控制人。央企、外资与民营分享了这一盛宴,但其中大多数仍未上市,退出渠道尚不明确。
第七,信托、券商、基金股权结构分布基本相同,与股份制银行相近,多为央企和地方政府所设,经过多年的股权变更,民资、地方国资、央企股份、外资间的转让,多数公司的股份已经相对多元化,但地方国资与央企投资控股公司仍然牢牢的控制了中国主要的信托、券商、基金。
第八,保险公司依规模大小,大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与国有商业银行相近,为财政部与汇金控股,小保险机构与券商相近。
第九,以安邦保险为代表的民营企业,已经开始在金融市场中崭露头角,开始进军银行、券商等机构,部分机构已经实现了银证保的全牌照。其与安邦保险不同的是,他们不像安邦那样公开在资本市场上举牌,而是通过分散持股或者多公司形成一致行动人,例如肖建华的明天系。
第十,最重要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几乎全部控制在政府手里,次重要的机构,虽然是会员制机构或者公司,但会员大会名存实亡,主要负责人均由政府任命。
3.主要金融机构人事任免权:
现有中国金融系统人事任免框架是在 1998 年之后慢慢形成的。涵盖了两条主线:党务与高管。但在1998年时,这两条线并不区分,因为金融机构尚未建立起现代的企业治理,人事基本上由党委组织部管理。
自1998年以后,在朱镕基的领导下,中央开始金融集权,从党务的条线对主要的金融机构收权,实施垂直管理,上收金融机构各分支机构的人事任免权。
随着2003年中央完成金融集权,中共中央金融工委撤销,金融体系的党委监管权分别下放到各监管机构,被监管金融机构的党组织关系分别设在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由他们“代管党的组织关系”。
而业务管理条线的任职资格的审查与终止的权限移至各监管机构,分别制定了行业的“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包括银、证、保在内,均有相应的管理办法,涵盖所有主要类型的金融机构。
而地方性金融机构的党委与业务两条线的管理,在中共中央金融工委时代,地方性金融机构的党组织设置、领导关系和工作职责,由地方党委参照本通知精神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规定。城、乡信用合作社的党组织由所在地的市、县委领导。地方性金融机构的跨地区分支机构的党组织,一般实行属地领导。演变到现在,各地情况均不相同。
4.金融机构的业务监管:
业务监管是金融机构中最为庞大的、最具寻租空间的权力,其准心就是以市场准入、业务审批为主的管理,近年来经营监测越来越成为央行、银监会的主要工作重心。
目前中国的金融机构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机构管理:包括市场准入、分支机构设立、人事任命核准与终止等。
第二,业务监管:金融产品的各个方面(价格、面向对象、治理机制等)。
第三,经营监测:以合规和风险防范为基础的各类基于指标的非现场监管与现场监管。
业务监管权、所有权与人事任免权的冲突:央行设立上清所边缘化中债登。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是中国资本市场乃至金融市场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基础设施。但由于设立之初央行未考虑过其后来的影响会如此之大,中债登的财务与基础管理在财政部,人事任免权在银监会党委,央行拥有业务监管权。显然财政部是中债登绕不过的重要的主体,但一直以来,央行都希望将中债登的人事管理权收归到自己手中,但始终未能如愿。
于是,央行决定成立上海清算所,力推自己对口监管的机构做大、做强。尽管业务高度重合,但人事权分属两个部委的中债登与上海清算所之间几乎没有任何交集。名义上,上清所执行中央对手方(Central Counter Party,下称 CCP)清算机制,区别于中债登的双边清算机制,丰富了市场的竞争。但央行将其负责审批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逐步移至上清所。 2013年债市危机以来,央行借此债市整顿契机,加强了银行间债券市场规范管理,未来中债登将更加专注于国债、央票和金融债。而企业的信用债将更多集中于上清所。
5.财权等基础管理:
中国国有企业的管理权分置,不受《公司法》等法律约束,更体现在资产转让、收益回报、薪酬制定等方面。从2003年至今,中管金融企业的基础管理职能,主要由财政部金融司承担,包括负责金融机构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即相关的统计备案工作;负责金融机构国有资产转让、划转处置管理,监交国有资产收益;拟定金融机构的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其执行,如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商业银行的拨备和核销政策及报批等。
不算结论的小结—— 从股权上来看,财政部是中国金融系统的实际控制人; ——从业务监管权来看,对中国金融系统来说,央行是相对强势的控制人,“央妈”称号也缘于此; ——从人事任免权来看,银监会的人事任免权覆盖到的资产总额是金融系统内最大的。
但控制权也无法一概而论,被控制机构对监管机构甚至更高层的游说能力惊人。金融系统中,四大行对国务院、央行和监管当局的影响力非常大,目前一行三会的负责人一般都从四大行中产生,四大行的负责人又从监管当局中产生,金融高官与机构高管交替升迁的路径已经程序化。所有的监管机构在监管金融机构时,都需要考虑被监管机构领导人未来的可能性,不可能无差别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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